辦房產抵押貸款需明確貸款用途
2007-02-05
來源:新京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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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女士:股市現在是大牛市,我身邊的許多朋友都在炒股,收益不菲。
我也很想試試,無奈前年剛買了房,雖然是一次性付款,可家里積蓄都花光了,還向親戚借了錢。我曾提出把房子抵押了,換取資金投入股市,但丈夫不同意。現在,我和丈夫離婚了,房子歸我,我想辦理房產抵押消費貸款,請問辦理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解答:首先需要明確貸款用途。抵押消費貸款一般用于裝修、留學、就醫、婚慶、購買家庭大額耐用消費品(購車等)等消費項目,據了解,目前最主要的用途是裝修。所以,段女士在這方面要斟酌一下,到底能不能辦下來。 其次,抵押房產需是借款人名下的房產,如果是與第三人共有,在抵押時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現在雖然段女士和丈夫離婚了,房子歸段女士,但還是需要查看一下,房產證上所有人的名字有沒有變更。假如只是前夫把房子給她住,房產證上產權人名字未變更,依然寫有其前夫的名字,那么還需征得前夫同意。 第三,在提供的婚姻關系證明書中,段女士需要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果是離婚后單身的,還需要提供離婚后未再婚證明。 另外,在辦理前,消費者需對抵押消費貸款的還款壓力有理性認識,充分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避免出現最后以房產沖抵債務的不利局面。(解答人金育松 鏈家地產市場總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