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條例明年實施 不得拒絕70歲以上老人參團
現在,老年人組團出游成為新的潮流,但70歲以上的老人出游卻經常遭遇年齡門檻,很多旅行社要么拒絕,要么要求加價。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江蘇省旅游條例》,該《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在會后的新聞發布會上,省旅游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詹庚慶表示,旅行社這種行為肯定是違反《條例》規定的,旅游部門將進行查處并通報。 拒絕70歲以上老人參團 或要求加價都不行 家住仙林的丁大爺今年73歲,今年國慶節前,他準備和老伴錯開旅游高峰,到廣西桂林去玩一趟,便去找旅行社報名參團。他跑了很多家旅行社,結果都吃了閉門羹,要么不帶,要么就要加價。 “他們說我年紀太大了,怕我在路上出事擔不起責任,大部分旅行社直接說不能帶我,有的雖然說能帶,但必須要我家小孩陪我一起去,并跟他們簽免責協議。我家小孩天天要上班,哪有時間陪我們一起去啊。” 旅行社這種行為是否違規?詹庚慶表示,旅行社對年齡大的游客有顧慮可以理解,但不能單獨設置超越法律的規定,可以與家屬溝通,在確保安全的情況出游,“說70歲以上的老人不能參團或要求加價肯定是不行的,下一步我們將研究對策,必要的會進行查處并通報。” 定期公布旅游線路成本 防止不合理低價游 《條例》專設一章對“誠信經營與文明旅游”作出規定,明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消費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并設定了相應的法則,在上位法規定的處罰幅度內,提高了罰款下限,最低罰款5萬元。 詹庚慶表示,從去年開始,省旅游局就和省物價局一起,定期發布主要旅游線路的成本價格,消費者一看就知道旅行社開出的價格合不合理。 3A級及以上景區最大承載量明年公布 此次通過的《條例》中,對景區的最大承載量也有規定:旅游者流量可能達到旅游景區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載量時,旅行社應當提前發布公告,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那么,江蘇景區的最大承載量核算工作做得如何呢?詹庚慶透露,目前江蘇20個5A級景區的最大承載量已經確定,國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網站都公布了。其中,南京鐘山風景名勝區日承載量40萬人次,瞬時承載量5.5萬人次;夫子廟秦淮風光帶日承載量50萬人次,瞬時承載量10萬人次。“我們計劃在明年底前把全省所有3A級及以上景區的最大承載量都核算出來,并對外公布。”詹庚慶說。 又訊還有一條規定也值得關注:對于出外旅游的人來說,要小心自己的不文明行為了。草案修改稿規定,省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旅游者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因不文明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其承擔法律責任,或者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應當納入旅游者不文明行為記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可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 文章摘自:騰訊·大蘇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