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10%
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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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市相關部門獲悉,繼我市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1年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根據社會保險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實際情況,本月起,我市將增調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企業退休、退職手續人員的養老金,調整幅度達10%。
按照相關規定,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達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到達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0元。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發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發230元。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退休的軍轉干部,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繼續按相關規定計發生活補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