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2年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
泰政辦發〔2012〕1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101號)和全省、泰州市農業保險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加大高效設施農業保險工作力度,擴大農業保險的服務領域,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和發展機制,促進農業農村經濟較快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現就做好2012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業抵御災害事故能力,穩定農業生產,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為目標,堅持科學發展、統籌兼顧、政府扶持、市場運作、投保自愿的原則,進一步鞏固前期工作成果,完善工作機制,規范管理辦法,提升服務能力,增強參與主體的社會責任和創新意識,把農業保險引向農業生產、農村經營以及農民生活的各個方面,推進全市農業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具體要求 (一)主要險種。一是鞏固發展主要種植業保險。2012年水稻、小麥、油菜等主要種植業保險,參保面達100%。二是大力發展高效設施農業保險。重點圍繞我市農業現代化建設要求,大力發展設施園藝、規模畜牧業保險和相關產品責任保險。對符合投保條件的能繁母豬和奶牛實行應保盡保,參保面達100%;符合投保條件的連片20畝以上的蔬菜大棚及棚內蔬菜(瓜果)全部參保;大力推進育肥豬、肉雞、種(蛋)雞、肉鵝、肉(蛋)鴨規模養殖戶保險試點。三是積極開展農機保險工作。繼續推進拖拉機交強險、聯合收割機第三者責任險和農機駕駛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際工作,努力實現全市農機具保險全覆蓋。農機保險商業自營模式按泰興市農保辦《關于切實做好農機保險工作的通知》(泰農保辦[2012]1號)執行。四是穩步推進農村商業保險。構建農村災害風險防范體系,規范建設鄉鎮三農保險服務站點,擴大農村家庭財產保險、農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農村商業保險覆蓋面。 (二)保障程度。水稻、小麥、油菜等主要種植業保險費率為5%,每畝保費20元,保險金額每畝400元;能繁母豬保險費率為6%,每頭保費60元,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奶牛保險費率為6%,每頭保費240元,保險金額每頭4000元。育肥豬保險費率為5%,每頭保費20元,保險金額每頭400元。肉雞保險費率為3%,每只保費0.3元,保險金額每只10元。蛋雞保險費率6%,每只保費1.2元,保險金額每只20元。種雞保險費率6%,每只保費2.4元,保險金額每只40元。肉鵝保險費率為3%,每只保費0.9元,保險金額每只30元。肉鴨保險費率3%,每只保費0.6元,保險金額每只20元。蛋鴨保險費率6%,每只保費1.8元,保險金額每只30元。蔬菜大棚有關保險費率及保險金額為:竹架大棚棚架保險費率為5%,水泥大棚(含冬暖式大棚)棚架保險費率為4%,鋼架大棚棚架保險費率為3%,長壽薄膜(含進口膜)保險費率為12%,普通薄膜保險費率為18%,每畝保險金額根據投保時蔬菜大棚的造價(棚架和薄膜分項確定),在蔬菜大棚造價的70%以內,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共同確定。蔬菜大棚保險附加蔬菜(瓜果)種植保險費率為6%,保險金額按保險大棚內主要種植的蔬菜(瓜果)種類每畝不超過物化成本的70%確定,最高不超過3000元。蔬菜大棚的折舊率、免賠率及棚內經濟作物不同生長期賠付比例等按《江蘇省農業保險蔬菜大棚及附加蔬菜(瓜果)保險條款》執行。農機保險保費及保險金額為:額定功率>14.7kw的運輸型拖拉機,每臺保費910元,保險金額12.2萬元,額定功率≤14.7kw的運輸型拖拉機,每臺保費700元,保險金額12.2萬元。聯合收割機每臺保費665元,保險金額10萬元或每臺保費524元,保險金額5萬元,駕駛人員意外傷害保費為200元或400元,保險金額為5萬元或10萬元。 (三)保險責任。主要種植業參保品種的保險責任為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病蟲鼠害等,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主要養殖業參保品種的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投保個體直接死亡。主要種植業、主要養殖業和其他高效設施農業參保品種的保險責任范圍按《江蘇省農業保險試點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的《保險條款》規定執行。農機保險責任為運輸型拖拉機交強險、聯合收割機第三者責任險、駕駛員意外傷害險。 (四)參保對象。不斷擴大農業保險險種的覆蓋范圍,引導農戶積極參與農業保險。主要種植業保險以村為單位統一投保。主要養殖業、其他種植業、養殖業、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以種養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組織、農業園區等發揮帶頭作用,組織和帶動農民投保。農機保險參保對象為全市范圍內農機戶購買使用,并在本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的運輸型拖拉機(不含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駕駛(操作)人員。 (五)保費補貼。對水稻、小麥、油菜等主要參保品種,中央和省財政補貼60%,本市財政補貼20%,農戶承擔20%。對能繁母豬、奶牛保險,中央財政補貼40%,省財政補貼20%,本市財政補貼20%,飼養戶承擔20%。對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補貼10%,省財政補貼30%,本市財政補貼40%,飼養戶承擔20%。肉雞、種(蛋)雞、肉鵝、肉(蛋)鴨保險,省財政補貼30%,本市財政補貼40%,農戶承擔30%。對蔬菜大棚及附加蔬菜(瓜果)種植保險,省財政補貼30%,本市財政補貼50%,農戶承擔20%。農戶連續投保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且前一保險期間內未發生賠款的,續保時,按照續保前的保險合同載明的大棚面積及保額,對農戶自繳保費實行保費優待,農戶承擔保費總額的10%,優待部分的保費由市財政負擔。農機保險保費省財政補貼30%,市財政補貼20%,農機戶承擔50%。 (六)運行模式。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繼續采用“聯辦共保”模式,由市政府與人保公司按5:5比例聯辦共保。農機保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公司采取商業自營模式承保。 (七)巨災風險準備金。市政府和人保公司建立巨災風險準備金,并嚴格按《江蘇省農業保險試點政府巨災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執行。 (八)規范理賠操作流程。農業保險理賠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賠付資金于定損后20日內支付到戶。要高度重視能繁母豬、奶牛等養殖保險的無公害處理,對已出險但未進行無公害處理的死亡能繁母豬、奶牛等一律不予賠付。死亡豬、奶牛無公害處理費用不超過50元/頭,其他畜禽按實際情況列支。 (九)農業保險資金管理。市財政部門統一建立農業保險資金(含巨災風險準備金)特設專戶,單獨建帳,封閉運行,滾存使用。按保險條款約定的聯保比例將保險費收入轉人保公司基金專戶。人保公司根據受災情況按保險條款約定予以賠付。市財政按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提取綜合管理費用,用于農業保險的承保、勘察定損、理賠等相關工作經費補貼,嚴禁與部門的辦公經費混用。農業保險基金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使用,并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同級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組織領導 1、強化組織領導。農業保險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鄉鎮(街道)及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資金到位、措施到位。市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對穩定的農業保險工作班子,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農業保險工作網絡建設,明確專門人員,配備必要設施,落實工作經費,保證農業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各鄉鎮(街道)、市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農業保險宣傳推廣活動,把政策交給群眾,使廣大農民明白農業保險險種、保費金額、保障程度和保險責任,正確引導廣大農民積極參保。 2、實行扶持掛鉤。建立高效農業發展扶持獎勵和農業保險掛鉤制度,將高效農業保險作為落實高效農業發展扶持獎勵政策的前置條件,蔬菜大棚、育肥豬等種養戶凡未足量投保的,不得享受任何獎勵扶持。 3、落實工作責任。今年農業保險工作繼續按照“分步實施、條包塊保、市鄉聯動、序時推進”的總體思路,在工作推進上實行分工負責制。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轄區內農業保險工作的組織推進,鄉鎮(街道)經濟服務中心、財政所、農技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等職能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分別與市級職能部門相對應。市級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為: 市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農工辦)負責全市農業保險的政策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召開例會,掌握工作進度,組織開展督查考核,并指導督促鄉鎮(街道)經濟服務中心做好農業保險牽頭工作,匯總鄉鎮(街道)農業保險工作情況,適時組織推進各險種保險工作,核實各險種參保數量。同時,負責指導鄉鎮(街道)規范建設三農保險服務站點,根據人保公司的業務要求,穩步推進農村商業保險。 市人保公司負責規范完善各險種的投保、理賠手續和業務程序,足額收取保費,規范建立參保、理賠檔案。及時組織出險報案的登記、查勘,搞好理賠案件的分類匯總,規范開展賠付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規范管理和使用保費及保險管理費,落實財政保費補貼政策,及時按規定劃撥保險資金;規范管理好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及時發放 理賠款項并指導督促鄉鎮(街道)財政所開展好農保工作。 市農委負責組織鄉鎮(街道)農技服務中心及時規范開展水稻、小麥、油菜種植面積的登記、核實、匯總,水稻保險面積以糧食直補面積為依據,小麥保險面積以農資綜合補貼中小麥種植面積為依據,油菜保險面積以油菜良種補貼面積為依據,適時以村統一開展水稻、小麥、油菜承保工作,并建立到戶清冊。落實推進高效設施農業保險的各項措施,促進鄉鎮(街道)完成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任務。配合做好農機具保險工作,協調處理好相關矛盾糾紛。組織鄉鎮(街道)獸醫站認真做好能繁母豬、奶牛等養殖業參保險種的基礎工作,及時規范開展登記、核實、匯總,根據保險條款規定,準確界定投保對象,抓好農戶承擔保費的收取工作,及時完成能繁母豬、奶牛保險任務。積極開展育肥豬、肉雞、肉鵝、肉鴨保險試點。會同市人保公司按程序對出險案件進行查勘,準確鑒定,對死亡的能繁母豬、奶牛等無公害處理進行監督檢查。 市氣象局加快建立減災避災工作體系,健全農業保險氣象預警機制,逐步建立農業保險氣象預警短信發布平臺,結合農業生產特點,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為參保農戶提供災害性氣象預警服務,并與市農委及時研究發布減災避災措施,切實增強投保農戶防范、抵御災害的能力。在自然災害定性方面要嚴肅認真,確保核災定損的真實性、合法性。 4、加強監督管理。農業保險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業保險工作的規范健康發展,不斷加強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著力構建農業保險監督體系。在開展農業保險工作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政策,嚴肅工作紀律,規范保險行為。市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農業保險資金的監管,確保農業保險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