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人〔2011〕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一區四園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方 捷同志兼任泰興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主任;
免去沈惠彪同志的泰興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黃宗岳同志的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顧鵬程同志任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免去其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孫 群同志的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