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企退人員養老金漲10%
7月起,全市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業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將上漲10%。這是記者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據了解,今年1月,我市已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0年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增加了基本養老金。 根據有關規定以及養老保險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實際情況,為不影響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根據全省統一部署,我市決定為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上半年退休的,養老金增加10%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退休、退職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養老金水平10%)的,再按下列標準(見下表)適當提高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但提高后不得超過147元。 【舉例】以市民韓女士為例,她今年4月退休,工齡為33年,其養老金是每月1233元,增加養老金的10%為124元,低于147元,再按照工齡對應的提高數額增加37元,兩部分相加為161元,但根據規定提高部分不能超過147元,所以韓女士此次調整后的養老金為1233+147=1380元(5、6月不補發)。 上半年滿70歲的退休人員增發30元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達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到達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0元。 另外,對于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還將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舉例】假設市民徐奶奶今年1月初已調整過養老金,目前每月養老金為1500元。今年2月她滿70周歲了,那么7月起,她可以享受增發30元,每月的養老金將達到1530元 (2至6月不補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