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可參加職工醫保
2011-07-04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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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掏錢,失業人員也可參加職工醫保。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7月起,市區在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可按規定申請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替每人每月繳納203元,個人不必掏一分錢,就能與在職職工一樣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為保證在領失業金的失業人員能繼續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會保險法》首次明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申請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據統計,今年1至5月,僅市本級失業保險金在領人數就達到7134人。 據了解,市區失業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后,應及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申報或接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7月1日前已經在領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統一代為申報。在領失業金人員在按規定辦理手續后,次日起即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其應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統一繳納,失業人員個人不用繳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提醒,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期滿后,如自己不繼續繳費則自行終止醫療保險關系,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此外,市區7月1日以前在領失業金的失業人員,7月1日前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原規定執行。7月1日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享受待遇,原享受門診醫療補助金的規定不再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