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度涉企類中介機構星級評定工作的實施意見
泰發改〔2011〕8號 一區四園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中介機構: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中介機構誠信高效運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經研究決定,對涉企類重點中介機構繼續開展星級評定工作,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繼續推進“學趕蘇南、跨越發展”戰略部署,緊緊圍繞“領先蘇中、再創輝煌”的奮斗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讓“群眾滿意、企業滿意、社會滿意”為標準,通過星級評定活動的開展,促進中介機構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增強行業自律能力,逐步形成中介機構與服務對象互惠共贏的良性循環,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 二、星級評定對象 列入本年度星級評定的涉企類中介機構共21家,分別是:泰興市規劃建筑設計院、泰興市規劃測繪院、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泰興市工商法規咨詢中心、泰興市中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泰興市工程咨詢中心、泰州市興泰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江蘇金寧達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泰興分公司、泰興永信會計師事務所、泰興市蘇瑞稅務師事務所、泰興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泰興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泰州市消防技術服務事務所、泰興市價格認證中心、泰興市萬源土地測繪有限公司、江蘇省地質工程勘察院地質災害研究所泰興辦事處、江蘇蘇信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泰興分公司、泰興市海信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泰州市中度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三、星級評定的方式方法 本年度星級評定采取考核和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考核(總分20分) 1.中介機構自身建設(8分) 服務承諾(4分)。主要考核中介機構是否制定完備的服務標準、辦事流程;建立健全服務承諾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明確工作紀律、投訴監督電話和違諾追究措施,并公開作出承諾。每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收費標準(4分)。主要考核中介機構是否按照要求在辦理窗口或營業場所公示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等內容。每缺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 2.明察暗訪(12分) 收費情況(4分)。市物價部門不定期檢查中介機構的收費公示及承諾兌現情況,對違反承諾的,當場發放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并向市發改委和經濟環境監察中心通報,每發現一例扣0.5分,扣完為止。 服務情況(4分)。市發改委和經濟環境監察中心根據中介機構的服務記載表,不定期抽查中介機構的服務承諾兌現情況和相關制度執行情況,并做好記載,每發現一例不滿意并被查實的扣0.5分,扣完為止。 新聞媒體針對性暗訪(4分)。市發改委和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定期不定期約請新聞媒體開展“明查暗訪看中介”系列活動,通過主題暗訪活動,及時跟蹤中介機構的服務情況,對暗訪中發現問題的單位,由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被曝光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二)測評(總分80分) 1.企業服務跟蹤單反饋(10分) 中介機構在為企業服務結束時,發放《泰興市涉企類中介機構服務跟蹤單》,由服務對象負責填寫,對中介機構服務過程中出具報告的公正性、真實性和服務態度、辦事效率、收費承諾等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滿意度評價,郵寄或傳真至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統一匯總,報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備案,評價得分加權后計入考評總分。對未發放跟蹤單的每發現一例扣0.5分。各中介機構每月填寫好《跟蹤單記載表》,于次月5日前報送市發改委,每遲報一次扣0.2分,每缺報一次扣0.5分。市發改委和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對各中介機構填報的跟蹤單記載表的真實性進行抽樣檢查,每發現一例漏填瞞報扣0.5分,扣完為止。 2.社會各界民主評議(70分) 市發改委和經濟環境監察中心統一印制發放評議表,由一區四園、鄉鎮分管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的負責人、部分市列統企業負責人以及各中介機構服務對象等,對涉企類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收費行為、執業道德等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得分加權計入考評總分。 四、結果運用 考評情況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對排名列前5名的中介機構評為年度“星級中介”,并向社會推介。對排名末3位的中介機構,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市物價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單位)進行調查解剖、指導幫助中介機構主要負責人就存在的問題拿出書面整改意見,在市經濟環境建設、作風建設相關會議上作表態發言,并將整改措施在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一票否決 本年度內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被評為“星級中介”,同時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1.因服務質量不佳或亂收費給企業造成影響或損失,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屬實的。 2.從業人員發生違法違紀行為,被市以上執紀執法機關查實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