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22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10%,春節前將發放到位
全市2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將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春節前發放到企退人員手中。昨日獲悉,經市政府同意,我市2011年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上漲平均水平超過10%。至此,我市已連續7年調高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上調幅度最大。 據介紹,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范圍和對象為我市范圍內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此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退休、退職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養老金水平10%)的,再按相應標準適當提高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但提高后不得超過147元。 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另外,調整方案對四類退休人員有所傾斜。 第一類: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 第二類: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發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發60元。 第三類: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第四類: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需要強調的是,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調整實例 【案例一】 劉女士,58歲,工齡28年 劉女士去年每月退休工資為1260元,按照普遍調整10%,可增加126元,因為不足147元,劉女士可再根據繳費年限的分檔,增加34元,但加起來后不得超過147元,也就是說,劉女士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為1260+147=1407元。 【案例二】 周先生,72歲,副高職稱,工齡超過30年 周老先生今年72周歲,具有副高職稱,去年每月退休工資為1700元。按照今年調整方案,在“普調”部分,周先生可增加170元;再分別依據“7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每人每月增發30元”和副高職稱每人每月60元計算,周先生今年退休金的增發部分應為:170+30+60=26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