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吳 斌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0]5號 一區四園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吳 斌同志兼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局長,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局長職務; 張 河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焦正龍、張留林二位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顧炳武、張 穎、吳 劍等三位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肖 榮同志兼任泰興市公務員局局長,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劉中榮同志的泰興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和兼任的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丁如祥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辛浪平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孫豐民、金 安二位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人事局副局長職務; 朱連成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泰興市人事局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董文元同志的泰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尹松林同志兼任泰興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 免去李潤華同志的泰興市人事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生國權同志兼任泰興市投資促進局局長; 王仁志同志任泰興市商務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職務; 王 勇同志任泰興市商務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職務; 殷 建同志任泰興市商務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職務; 陳 甫同志兼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長; 免去蘇國勤同志的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長職務; 尹家斌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蔣 成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封保興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陳 中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兼泰興市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泰興市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繆吉宏同志兼任泰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主任; 陸建山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尹曉陽同志的泰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 敢同志兼任泰興市廣播電視臺臺長; 免去俞南松同志的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局長職務; 免去許詠詩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新聞出版局局長職務; 馬澤民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王曉平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文化局副局長職務; 葉曉進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劉 斌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文化局副局長職務; 褚亞軍同志任泰興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鮑曙平同志任泰興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韓紀平同志任泰興市廣播電視臺總工程師(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總工程師職務; 葉龍福同志任泰興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免去其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朱泰石同志兼任泰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戴開桂、邵 鳴、蔡佩龍、李正茂等四位同志任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免去其泰州市泰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唐小麗同志兼任泰興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王先國同志兼任泰興市旅游局局長; 王春中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列王先國同志之后)兼泰興市物價局局長,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局長職務; 免去耿元進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農業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俞玉龍同志兼任的泰興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唐國平同志的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和兼任的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徐 樂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光明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張建新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農業局副局長職務; 成圣江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兼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二級局)局長,免去其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丁伯宏、周凱國二位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農業局副局長職務; 欒炳群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兼泰興市農業資源開發局(二級局)局長,免去其泰興市農業局副局長職務; 李紅星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孫茂杰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李明星、趙四林二位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黃一祥同志兼任的泰興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職務; 陸天寶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交通局副局長職務; 曹 斌、欒 凱、嚴 雄等三位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交通局副局長職務; 鞠永堂同志任泰興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張金堂同志兼任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史慶生同志任泰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蔣小明、樊金明二位同志任泰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潘建平同志任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職務; 王祖峰同志任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顧愛軍同志兼任泰興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泰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外事辦公室主任和泰興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楊建成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長職務; 黃杜鵑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外事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潘傳倫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辦公室主任和泰興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王克毅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財政監督稽查局局長職務; 免去朱建琪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財政監督稽查局副局長職務; 焦國慶同志兼任泰興市地震局局長、泰興市知識產權局局長; 免去黃建云同志兼任的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曾瑞祥同志任泰興市水務局總工程師(正局級); 吉 勇同志任泰興市港口開發管理辦公室主任兼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接待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 翔同志兼任泰興市行政學校副校長; 免去姚 鳴同志的泰興市文化局副局長職務; 蔣 杰同志任泰興市商務局副局長(正局級); 張茂俊同志任泰興市旅游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免去其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職務; 董劍東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免去劉榮華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馬志剛同志兼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陳余民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王春華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徐振兵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局局長; 免去張建華同志的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職務; 馮 翔同志任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成文蔚同志兼任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沈國富同志任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何文軍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褚新華同志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褚曉武同志的泰興市規劃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尹洪生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行政學校副校長職務; 張 樂同志任泰興市科學技術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地震局局長和泰興市知識產權局局長職務; 董文健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 何惟歡同志任泰興市衛生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州市泰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張東亞同志任泰興市民政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戴樹森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王鎖爾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職務; 張振華同志任泰興市審計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戴興國同志任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田啟明同志任泰興市衛生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和兼任的泰興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職務; 葉桂章同志任泰興市司法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張克福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農業局副局長職務; 李林泉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吳國龍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物價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葉伯生同志的泰興市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保留副局級; 朱衛國同志任泰興市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周春林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職務; 常向前同志任泰興市糧食局副主任科員。 原泰興市人事局、泰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泰興市文化局、泰興市廣播電視局、泰興市農業局、泰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泰興市農業資源開發局、泰興市建設局、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泰興市物價局、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泰興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泰興市交通局、泰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泰州市泰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單位)的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一律改任新部門(單位)的相應非領導職務,不再逐一發文任免;明確享受副局級待遇人員,原職級待遇不變。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