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和增收住宅電梯及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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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qū)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第三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進行調整并增收住宅電梯及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準如下: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多層住宅(含別墅)60元/平方米、高層住宅(含小高層、帶電梯的多層)及非住宅90元/平方米。 2、住宅電梯及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2013年5月1日后受讓土地配置電梯的房地產項目,由建設單位按建筑總面積20元/平方米繳存。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地產竣工驗收備案時,須提供維修資金繳訖手續(xù),未提供相關手續(xù)的,不予竣工驗收備案。 3、執(zhí)行時間:2017年9月1日。 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