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推進我市文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檢閱創作成果,發現文藝人才,推動文藝精品創作,市政府于2003年設立了“泰興政府文藝獎”,2011年更名為“泰興文藝獎”,每三年評選一屆。今年是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申報評選表彰年,現將申報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1.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我市作者(含在我市工作生活的外地作者)創作并在大市以上公開發表、演出、展覽、播映、獲獎的各類文藝作品。主要包括文學、書法、美術、攝影、音樂、舞蹈、民間文藝、戲曲、影視(含廣播劇)等門類。申報作品應符合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統一的原則,內容健康,格調向上,有較鮮明的藝術個性。
2.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圍繞“出精品、出人才”,在宣傳泰興、服務大局方面取得顯著成果的文藝項目。
3.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某一文藝門類嶄露頭角的新人,新人人選由各文藝家協會推薦。
二、申報的原則、方法
1.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申報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面向全市廣泛征集。
2.申報時間從7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
3.具體要求參見《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申報評選辦法》(附件1)。
4.申報的紙質材料報送至市文聯辦公室,申報材料的電子檔(申報表;作品、獲獎證書及其他佐證材料的相關圖片資料)發送至文聯郵箱:wl669500@163m,聯系電話:87634094,聯系人:張淅。
三、獎項設置和評選方法
泰興文藝獎設作品獎、項目獎和新人獎,作品獎設一、二、三等獎和優秀作品獎。成立第五屆泰興文藝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評選辦法,聘請文藝界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申報作品進行三輪評審。評選結果公示。
為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做好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的評選工作,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發動,鼓勵報送,積極參與,認真做好作品的申報工作。
附件:1.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申報評選工作辦法
2.第五屆泰興文藝獎申報表
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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