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各鄉(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各市直單位、駐泰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經研究,決定:
劉 寒同志任中共泰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免去其中共泰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室主任職務;
免去曹德明同志的中共泰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干部管理宣傳教育室主任職務;
特此通知。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