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社保欠賬 國企責無旁貸
| 今天的國企有履行義務的實力,其巨額國有資產對應的也正是社保轉軌的歷史窟窿。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可以讓國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延遲退休政策越行越近。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稱,延遲退休方案目前已經提交到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核,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后形成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規。此前的7月13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G20勞工就業部長會議上表示,延遲退休方案預計今年出臺。 延遲退休政策醞釀了好幾年。2012年時,人社部就稱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當年曾經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人民網發起的一個投票中,有45萬網友參與,90%以上反對延遲退休的建議。政策幾經鋪墊,已有清晰的延遲退休的方案在社會中流傳,“彈性”二字也不見蹤影,雖然反對的聲音甚眾,但普遍感覺大勢已定。 根據經濟學家曹遠征等人在2012年的測算,如果不發生任何改革,中國養老金的統籌賬戶要求的財政額外補貼,至2050年將達到當年財政支出的20%,與GDP的規模比較,今后38年累積的養老金缺口現值相當于目前GDP的75%,超過40萬億。 延遲退休的好處在于可以同時增加收入(更多的人繳費)和減少支出(更少的人領退休金),進入決策視野并不奇怪。問題是,延遲退休作為政策工具雖然有效,但并不合理。 首先,中國當前的養老體制主要是現收現付式,理論上講養老基金收支失衡有兩個解決路徑:增加在職職工的義務和減少退休職工的權益,要解決養老收支的失衡,要平衡在職和退休兩者的利益。目前的職工養老政策,個人與單位合計繳納28%的費率,而G7發達國家的平均費率僅為18.5%,美國僅有12.4%,繳費比率比發達國家高,而領取養老金的年數又比別人少。在職職工的壓力太大,國務院多次提出要為職工減負。但延遲退休并不是折中方案,單方面保障當前退休職工的利益、侵害在職職工的權益。 更進一步講,人社部門明知收支失衡,養老金發放標準卻連續十幾年同比增長10%,直到今年才略有放緩,延遲退休對在職職工不公。合理的延遲退休政策應當平衡在職和退休兩者間的利益,尋求更多的共識才可以推出,否則會嚴重削弱當前養老體制的公信力。 其次,我們還要追究養老基金的收支為何會失衡?現有養老體系的支付危機更多是因為1997年社保體系創立時導致的,其時國有企業瀕臨破產,為了改制、輕裝上陣,把退休職工的養老義務推向社會,沒有補繳歷史欠繳的社保,在職職工的繳費用于發放當年未繳保險的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等到在職職工要退休的時候,才發現已經沒有足夠的年輕人來替他們養老,這才是眼下養老收支失衡的根源。 所以筆者認為,延遲退休政策不是不可以推出,但在推出之前,政府和國企應該先履行它們當年未償的義務。今天的國企也有履行義務的實力,其巨額國有資產對應的也正是社保轉軌的歷史窟窿。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可以讓國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彌補了這個窟窿,如果養老基金還是收不抵支,才有延遲退休的用武之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