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委發[ 組字]120號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各鄉(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各市直單位、駐泰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市委決定: 劉 輝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元竹鎮委員會書記; 張金堂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元竹鎮委員會書記職務; 徐業華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職務; 趙培林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廣陵鎮委員會書記,免去共中共泰興市河失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潘建國同志任中共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免去其中共泰興市廣陵鎮委員會書記職務; 朱留榮同志任中共泰興市職業教育中心校總支部委員會書記: 免去張寶善同志的中共泰興市職業教育中心校總支部委員會書記職務; 臧榮國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溪橋鎮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南沙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趙建東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元竹鎮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根思鄉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黃建云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南沙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王 勇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張橋鎮委員會副書記; 免去顧 引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張橋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陳嶸嶸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姚王鎮委員會副書記兼中共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城東工業園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黃秀峰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姚王鎮委員會副書記、中共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城東工業園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毛照明同志任中共泰興市胡莊鎮委員會副書記; 王 華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河失鎮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胡莊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顧曉平同志任中共泰興市馬甸鎮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張橋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陶愛民同志的中共泰興市馬甸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免去曾瑞祥同志的中共泰興市橫垛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閭月清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溪橋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珊瑚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王炳虎同志任中共泰興市珊瑚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劉建設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南沙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曲霞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嚴圣堂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曲霞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保留正鎮級待遇); 印圣武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張橋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免去其中共泰興市溪橋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周興盛同志的中共泰興市溪橋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申衛明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劉陳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免去樊愛國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劉陳鎮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保留正鎮級待遇; 趙燈興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根思鄉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免去張銀德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大生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吳吉林同志任中共泰興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免去其中共泰興市信訪局黨組成員職務; 王鎖爾同志任中共泰興市機械化學建材總公司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免去王春中同志的中共泰興市機械化學建材總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孫金芳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職務; 張 杰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防控特警大隊教導員(正局級); 免去王圣林同志的中共泰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研究室主任職務; 保留李衛平同志副鎮級待遇; 保留顧國平同志的副鎮級待遇。 特此通知。
中共泰興市委員會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