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鑫)9月18日上午,我市召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會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榮華就我市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了部署,要求各單位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據了解,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駐蘇中央國家機關(單位)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則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此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離休人員不納入此次改革范圍。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養老責任共擔機制,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全部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同時建立與企業職工同等規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構成,與企業職工一樣,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和本人必須按照規定足額繳費,且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建立新的待遇計發機制,改革后不再執行原來的退休費計發辦法,改為實行與個人繳費掛鉤的新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新的待遇調整機制;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調整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進行;改革后,將結合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機制,所有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的在職人員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還必須通過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方式參加職業年金計劃,單位按工資總額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建立社會化管理服務機制,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單位管理,今后將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全部通過銀行等機構實現社會化發放。
據了解,這項工作涉及到我市578家機關事業單位,關系到3.5萬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
劉榮華要求各部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要增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加快推進各項工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解決好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檢查改革工作全面落實。所有成員單位分工不分家,加強統籌協調,合力推動各項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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