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人[2006]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肖如平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正局級); 免去張玉生同志的江蘇河海疏浚工程集團公司副經理職務; 殷榮庚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經理職務; 蔣 成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經理職務; 蔡 峰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主任科員職務; 鞠金玉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主任科員職務; 翁振興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主任科員職務; 丁邦年同志任泰興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主任科員職務; 倪道仁同志任江蘇中興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免去王和平同志的泰興市建工局副局長職務; 封同生同志任江蘇中興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經理職務; 周榮生同志任江蘇中興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經理職務; 張松林同志任江蘇中興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經理職務; 免去尹必輝同志的泰興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副局級(到江蘇中興建設有限公司工作)。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