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泰興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和建立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
2015-07-09
瀏覽次數:
大中小
泰興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和省物價局《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價工〔2014〕11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通過嚴格的定調價聽證程序,報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經省物價局批準同意(蘇價工〔2015〕195號),核定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和建立階梯價格制度以及優惠政策如下: 1.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原來的2.8元/m³調整為2.42元/m³。 2.同步推行居民階梯式氣價。我市階梯式氣價設置三檔:第一檔為用戶基本需求,測算標準按我市城鄉四人(含)家庭年用氣量300 m³以下(含300m³),居民用戶覆蓋率為85%,執行價格為2.42元/m³;第二檔為300~600m³(含600m³),居民用戶覆蓋率為95%,執行價格為2.90元/m³;第三檔為600m³以上,執行價格為3.63元/m³。另外,對五人(含)以上家庭,可申請每檔年度增加150 m³的氣量基數。 3.對學校、社區和民政福利養老機構等生活用氣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其氣價不執行階梯價格計量,按居民第一、二檔氣價的平均價格確定。 4.優惠政策:對由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戶和總工會確認的城市特困職工家庭,憑證給予每月每戶免費享用5m³天然氣。 5.本次價格調整從7月10日起執行。 天然氣價格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價格,此次調整涉及面廣,希望你公司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和明碼標價工作,及時化解在執行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社會的穩定。
泰興市物價局 2015年7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