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公告
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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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解決我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我市將進行2015年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登記,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時間: 2015年6月26日起至2015年7月2日止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 以在本市城區實際居住生活的一對夫婦為一個申購家庭(含單親家庭),每戶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夫婦雙方中一方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滿五年,且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同一住房多家庭共同居住,其中符合申購條件的家庭在兩個以上,若一家庭申購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積達到人均建筑面積20平方米的,家庭之間應協商一致,確定一個申購家庭。 離婚后的單親家庭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并在離婚滿三年后方可申請。 住房面積包括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符合有關認定標準。 三、申請程序: 申請家庭自行從泰興市房產管理局網站“表格下載”區域用A4紙下載“泰興市城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或到戶口所屬社區領取表格,按要求填寫同時提交相關材料。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523-87634836 泰興市房產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