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劉敏謹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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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人〔2009〕9號
經研究,決定: 劉敏謹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局級,列潘建國同志之后),免去其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和兼任的泰興市商業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王春中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機械化建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張留林同志兼任的泰興市輕工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鎖爾同志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機械化建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周春林同志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機械化建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鄒建中同志的泰興市機械化建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王繼祥同志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 免去王 勇同志的泰興市商業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燕榮華同志的泰興市輕工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泰興市機械化建行業管理辦公室、泰興市輕工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泰興市商業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等三個行業管理辦公室的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全部改任泰興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相應非領導職務。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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