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泰委發[組字]119號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各鄉(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各市直單位,駐泰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接中共泰州市委泰委[2005]113號批復: 孫 鈥同志任江蘇省泰興中學校長; 黃銀生同志任中共江蘇省泰興中學委員會書記,免去其江蘇省泰興中學校長職務。 特此通知。 中國共產黨泰興市委員會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