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征集第四屆泰興文藝獎申報作品的通知
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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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興文藝獎是泰興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市文藝最高獎,每三年評選一屆。2014年第四屆泰興文藝獎評選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作品范圍和條件 1.申報作品主要包括文學、書法、美術、攝影、音樂、舞蹈、民間藝術、戲曲、影視(含廣播劇)等文藝門類。 2.申報作品應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我市作者公開發表、出版、演出、展覽的作品。 3.申報作品應符合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統一的原則,內容健康,格調向上,有較鮮明的藝術個性。 二、申報的原則、方法、數量 第四屆“泰興文藝獎”評選作品征集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主要通過市各文藝家協會面向社會廣泛征集申報作品。申報人應認真填寫《作品申報表》(見附件),并提供相應原件、復印件、音像制品等,報送市文聯辦公室,聯系電話:87634094。一人限報一件(部)作品。 三、申報時間 從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四、獎項設置 泰興文藝獎按文學和藝術兩大類分設一、二、三等獎、優秀作品獎和入圍獎。同時,為培扶文藝新生力量,特設立“新人獎”,對在某文藝門類嶄露頭角的新人進行表彰、獎勵。 附件:第四屆泰興文藝獎評選辦法 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8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