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李飛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4〕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李飛同志兼任泰興市地震局局長、泰興市知識產權局局長; 焦國慶同志兼任泰興市旅游局局長,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地震局局長和泰興市知識產權局局長職務; 免去王先國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旅游局局長職務; 尹松林同志兼任泰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毛華平同志任泰興市教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兼任的泰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職務; 馮金華同志兼任泰興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主任,免去其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惠星同志兼任的泰興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主任職務; 茅建亞同志任泰興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免去鮑曙境同志兼任的泰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桂永澤同志兼任的泰興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馬志剛同志的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管玲同志的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俞玉龍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主任科員; 朱建元同志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科員; 朱留榮同志任泰興市教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殷勤同志任泰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潘建國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封保興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趙培林同志任泰興市水務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顧偉同志任泰興市水務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劉寒同志任泰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任科員; 王網生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主任科員; 嚴衛群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物價局副局長職務; 俞南松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任科員; 鮑曙平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泰興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職務; 成春華同志任泰興市統計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張仁安同志任泰興市商務局副主任科員。 特此通知。 泰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