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的通知
各市(區)經信委、醫藥高新區發改委,市無線電運動協會,業余無線電愛好者: 根據《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辦法》(工信部第22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實施<業余無線電臺站管理辦法>若干事項的通知》(工信部無〔2013〕43號)及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關于貫徹國家〈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的意見(試行)》(蘇無管〔2013〕172號)的要求,決定組織本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全面考核考生對無線電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程度,強化其自覺遵守無線電管理規定的意識,弘揚健康向上的業余無線電活動氛圍;檢驗考生對無線電技術知識的了解深度及相應的操作能力,推動業余無線電活動有序開展。 二、組織領導 泰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王建華 市經信委副主任、無管辦主任 副組長:崔忙良 市無管辦副主任、無線電監測站站長,無線電運動協會副會長 劉 瀏 市無管辦主任科員 冒小江 市無線電運動協會秘書長 成 員:吳俊杰 市無線電監測站副站長 黃 英 市無線電監測站高級工程師 戴 月 市無管辦綜合科負責人 張文彬 市無線電監測站工程師 左 昱 市無線電監測站工程師 竇沛沛 市無線電監測站助理工程師 王 蘋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綜合科科員 王建偉 市無線電監測站助理工程師 三、考試內容 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試題從《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題庫》(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中國無線電協會業余無線電工作委員會編著)中隨機提取。相關模擬題庫軟件可在中國無線電協會業余無線電工作委員會網站(www.cracgn)下載。 四、報名、考試程序及考場紀律 詳見《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實施細則(試行)》(附件1)和《泰州市業余無線電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考場紀律》(附件2)。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28日,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市經信委網站公布,考生請于5月30日至市政務服務中心經信委(無管辦)窗口領取準考證。考試擬于6月上旬在市委黨校進行。 聯系人:竇沛沛 聯系電話:86897581。 附件1:《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實施細則(試行)》 附件2:《泰州市業余無線電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考場紀律》 附件1: 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業余無線電臺的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促進業余無線電活動的有序開展,根據《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辦法》(工信部第22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實施<業余無線電臺站管理辦法>若干事項的通知》(工信部無〔2013〕43號)、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關于貫徹國家〈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的意見(試行)》(蘇無管〔2013〕172號)及中國無線電協會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泰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無管辦)依法負責本市業余無線臺A類、B類操作技術能力等級驗證考試(以下簡稱:考試)的組織實施,各市(區)經信委(發改委)、泰州市無線電運動協會(以下簡稱:市協會)配合市無管辦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章 組織考試及報名 第三條 市無管辦每年年初將組織A類考試的時間通過市經信委網站、市協會發布,接受報名,B類考試的時間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第四條 考試只采取郵箱報名方式。報考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考試報名表》(文件名:A類報名表_姓名.doc),可在市經信委網站下載。 2、數據庫登記表(文件名:報名表_姓名.txt)。模板在市經信委網站下載,請嚴格按照模板內容進行編輯,每項數據占一行,數據順序不能顛倒,可在原模板上進行修改。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文件名:身份證號_姓名.jpg,分辨率必須為豎幅600*800,jpg格式,采用藍底或紅底,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4、報名者請將以上三個文件電子檔打包,并將文件名保存為“A類報名_姓名”,報送市無管辦郵箱tzswgb@163m。 第三章 報名資料審核及考試信息發布 第五條 市無管辦對申請人的報名文件進行審核,檢查各文件填寫是否完整、規范,并統一導入報名處理軟件,如有填寫不符合要求或因照片問題導致無法導入軟件的,將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重新填報。申請人二次填報仍不規范完整的,視為無效報名。 第六條 市無管辦將通過市經信委網站和市協會發布各場次驗證考試的時間、地點以及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名單。 第七條 市無管辦將在考試前5個工作日內公布審核通過的名單,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應本人攜帶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證件領取準考證,并進行報名文件及身份信息真實性、有效性確認,同時在打印的紙質“泰州市業余無線電臺操作技術能力考試報名表”上簽字后留檔。如發現有申請人申報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第四章 考試實施 第八條 市無管辦負責組織考試,并維護考試秩序。 第九條 考試將從ArExamCSM程序中抽取并隨機發放試卷,考場紀律詳見《泰州市業余無線電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考場紀律》。 第十條 考試采取標準化試卷筆試方法,其中A類試卷共30題,答題時間為60分鐘,答對25題(含)以上為合格;B類試卷共50題,答題時間為90分鐘,答對40題(含)以上為合格。 第十一條 市無管辦將在考試結束后組織閱卷,并按照中國無線電協會業余無線電工作委員會規定的評分標準,當場公布考試成績。 第十二條 閱卷結束后,市無管辦在3個工作日內填寫考試成績匯總表,考試負責人、監考閱卷工作人員在匯總表上簽名。所有試卷、答題紙、標準答案與考試成績匯總表一并做為考試的資料存檔至少一年。 第十三條 考試未通過的考生可報名參加下一次考試,原則上每位考生每年允許參加兩次考試。 第五章 數據上報及操作證書下發 第十四條 市無管辦負責將驗證考試通過人員的資料通過CRAC的相關程序報送給省無管局,由省無管局統一制作操作證書。在取得省無線電管理局核發的操作證書后,市無管辦將在市經信委網站公布名單,申請人憑身份證至市無管辦領取。 第六章 業余電臺呼號及執照辦理 第十五條 已取得操作證書的愛好者應盡快購置設備,并填寫《業余無線電設置(變更)申請表》(國無管表17)和《業余無線電臺技術資料申報表》(國無管表19),憑操作證書和以上表格辦理呼號和執照相關手續。 附件2: 泰州市業余無線電操作技術能力驗證考試考場紀律 1.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開考前10分鐘經工作人員核驗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 2.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水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必要工具,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書籍、筆記、紙張、手機等物品。 3.答卷前,考生必須將所有要求填寫的事項準確無誤地填在答卷的指定位置。 4.考試時,未經監考人員允許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或座位,不得傳、借文具,如有需要,須經監考人員傳遞。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發現試題印制、分發錯誤或字跡不清等有關問題可舉手請監考人員處理。 5.考生必須嚴格按要求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寫選項答案,不按上述規定要求作答的無效。 6.考試時間A類60分鐘,B類90分鐘。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7.考試結束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在桌面上在教室等候監考人員清點試卷,清點無誤后經監考老師同意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帶出考場。 8.考生必須獨立答卷,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嚴禁考試作弊。考試時不準看書,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偷看他人試卷、傳遞紙條、交換試卷、替考等。凡是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都視為作弊。 9.考生在考試時作弊,考試成績作廢。 10.準考證當日有效,過期作廢。 報考須提交的材料格式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