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泰興市文江路北延(毛紡廠宿舍區)及周邊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草案)》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的通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泰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規定,《泰興市文江路北延(毛紡廠宿舍區)及周邊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草案)》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4月20日進行了公布,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現將匯總整理的征求意見和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泰興市文江路北延(毛紡廠宿舍區)及周邊地塊共涉及被征收人132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5040㎡。 二、征求意見情況 截止2014年4月20日,泰興市房屋征收中心共收到96戶被征收人聯名來信3封,占總戶數的72%。經匯總歸納,被征收人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4個方面: 1.要求原地回遷; 2.要求將房屋補償價格調增到每平方米7200元; 3.要求將自行搭建房屋計算產權面積; 4.要求將毛紡廠用地、道路補償給所有被征收人。 三、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 1.關于要求原地回遷的意見。本地塊在房屋征收后,用于橋梁建設,不建產權調換房。 2.關于要求將房屋補償價格調增到每平方米7200元的意見。本地塊被征收房屋補償基準價格由經依法確定的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公布之日為評估時點評估確定。 3.關于要求將自行搭建房屋計算產權面積的意見。被征收房屋無任何審批手續和有效憑證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結合土地使用權屬,依據我市1995年航測圖確認其合法建筑面積。該確認面積如屬于歷史沿用的祖產房屋(1987年前相關登記資料、審批手續或航測圖),既補償又計入安置面積;如不屬于歷史沿用的祖產房屋,只補償但不計入安置面積。未被認定為合法建筑面積的,依法不予補償,但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約搬遷的,照顧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補償。 4.關于要求將毛紡廠用地、道路補償給所有被征收人的意見。只對土地使用權人和道路所有權人進行補償。 5.簽約期限調整為2014年8月20日前。提前搬遷獎獎勵時段調整為:第一獎勵時段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31日;第二獎勵時段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31日。項目聯動獎截止日期調整為2014年8月31日。 四、增加的內容 增加產權調換房: 1.房屋征收部門增加提供位于龍河灣東側1號地塊改造區域成套住宅房(期房),套型:90平方米左右、105平方米左右、120平方米左右、140平方米左右。 2.位于龍河灣東側1號地塊改造區域成套住宅(期房),產權調換房面積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等面積部分(含靠套型20平方米)按政府限價,即文江路北延(毛紡廠宿舍區)及周邊地塊被征收房屋成套住宅標準樣本房基準價每平方米優惠200元結算(僅指房價,不含層次費等其他費用)。其余超出部分按文江路北延(毛紡廠宿舍區)及周邊地塊被征收房屋成套住宅標準樣本房基準價每平方米增加200元結算(僅指房價,不含層次費等其他費用)。 五、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關于要求召開聽證會的問題。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本地塊是因市政公用公共事業的需要征收房屋,不屬于依法應當召開聽證會的范疇。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