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泰興市兩泰官河西側、根思路南側2號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草案)》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的通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泰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規定,《泰興市兩泰官河西側、根思路南側2號地塊補償方案(草案)》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1月13日進行了公布,廣泛征求公眾意見,F將匯總整理的征求意見和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泰興市兩泰官河西側、根思路南側2號地塊共涉及被征收人27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8167.89㎡。 二、征求意見情況 截止2013年11月13日,泰興市房屋征收中心共收到4戶被征收人來信共4封,占總戶數的15%。經認真梳理匯總,反饋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7個方面: 1.要求補足測差部分的面積(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房產證面積),占被征收人15%; 2.要求提高裝飾裝潢附屬物的補償標準,占被征收人15%; 3.要求降低安置房的基準價格和明確期房的市場價格,占被征收人15%; 4.要求對公用的土地、道路進行補償,占被征收人的15%; 5.要求減免契稅,占被征收人的15%; 6.要求對住房和經濟困難家庭給予照顧,占被征收人的15%; 7.要求公示安置小區的戶型、套型面積,占被征收人的15%。 三、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 1.關于面積測差問題,部分采納。被征收房屋已有房屋產權證,但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房屋產權證面積,由房產管理部門到場測繪,符合規定的對測差部分予以認定。 2.關于提高裝飾裝潢、附屬物的補償標準問題,不予采納。對裝飾裝潢、附屬物的補償,原則上由征收當事人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評估機構依據泰住建(2011)87號文進行評估。 3.關于降低安置房價格和明確安置房(期房)市場價格的問題,不予采納。相關補償價格及產權調換房價格,在該地塊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后,由選定的評估機構按征收決定公告時點作為評估時點進行評估確定。 4.關于對公用土地、道路等進行補償的問題,部分采納。如果被征收人 “地大于房”,可以對其“地大于房”部分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補償,但不計入安置面積。 5.關于減免契稅問題,予以采納。對于產權調換房屋與被征收房屋等價值部分的契稅實行減免,超出部分的契稅由被征收人承擔。 6.關于雙困家庭的問題,予以采納。根據《泰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辦法》(泰政辦發〔2012〕156號)規定的補助條件辦理,被征收人須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關于公示安置小區戶型、套型面積問題,部分采納。所有的征收政策以及該地塊的征收補償方案(草案)均在政府門戶網公示,可以隨時查閱。從設計合理角度出發,目前只能公示所建房源套型,具體規劃由建設單位根據實際安置需要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詳細規劃將會進行批前公示。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