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泰興市紅砂廠及周邊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草案)》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的通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泰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規定,《泰興市紅砂廠及周邊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草案)》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31日進行了公布,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現將匯總整理的征求意見和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泰興市紅砂廠及周邊地塊共涉及被征收人104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0100㎡。 二、征求意見情況 截止2013年10月31日,泰興市房屋征收中心共收到33戶被征收人聯名來信1封,占總戶數的32%。來信未提出具體的意見,只是要求召開聽證會。 1.要求補足測差部分的面積(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房產證面積); 2.征收補償款的支付要求留40%,其余一次性支付給被征收人; 3. 雙電梯房公攤面積太大,要求回遷安置房為單電梯; 4.靠套型照顧享受20㎡的安置面積只能上靠套型,不能下靠套型; 5.要求明確產權調換房超面積部分的結算價格,每戶要配備儲藏室,并公布儲藏室價格,且不能計入房屋建筑面積; 6.要求政策公開以及公示待建小區的房屋規劃效果圖。 三、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 1.關于面積測差問題,部分采納。被征收房屋已有房屋產權證,但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房屋產權面積,由房產管理部門到場測繪,符合規定的對測差部分予以認定。 2.關于征收補償款支付問題,不予采納。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3.關于回遷單電梯房的問題,部分采納。滿足被征收人回遷的要求,同時根據國家及江蘇省商品房建筑規劃設計要求,12層以上的建筑必須是雙電梯,12層以下的小高層是單電梯。 4.關于靠套型問題,部分采納。征收補償方案(草案)上明確被征收人可以享受20㎡的靠套型安置,不是跨套型。在具體征收實施過程中,房屋征收部門將秉承人性化操作理念,最大限度照顧住房困難群眾。 5.關于產權調換房和儲藏室面積、價格問題,予以采納。相關補償價格以及產權調換房價格(含儲藏室價格),在該地塊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公布后,由選定的評估機構按征收決定公告公布之日為評估時點進行評估確定。儲藏室面積不計入安置房建筑面積。 6.關于政策公開、公示新建小區的規劃效果圖問題,部分采納。所有的征收政策以及該地塊的征收補償方案(草案)均在政府門戶網公示,可以隨時查閱。從設計合理角度出發,目前只能公示所建房源套型,具體規劃由建設單位根據實際安置需要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詳細規劃將會進行批前公示,屆時對此有何異議,可向規劃主管部門反映。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