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興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
泰政辦發〔2005〕14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泰興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泰興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積極引進、吸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需人才,促進我市大中專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充分就業,根據國家、省和泰州市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 畢業生是我市新增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是我市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需要,是加快我市富民強市步伐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措施,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內容。各鄉鎮、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增強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總體部署,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協調處理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用人單位要根據發展實際,認真制定吸納畢業生的長遠規劃,營造吸引畢業生、用好畢業生的良好環境,創造有利于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有效機制,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氛圍。 二、以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需要為導向,積極引進優秀畢業生 1、繼續推行開放的畢業生就業政策。根據我市產業結構對人才的需求和構建人才隊伍的總體要求,繼續推行開放的人才政策。人事、勞動保障、公安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畢業生就業“綠色通道”建設,實行畢業生無障礙就業,保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各用人單位要進一步轉變用人觀念,打破條條框框的限制,積極吸收和儲備各類畢業生。 2、積極引進本科以上畢業生。各鄉鎮、部門要從“人才強市”的戰略高度,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把引進優秀畢業生作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點。對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要采取多種方式,多渠道、多途徑引進。要加強與本地生源本科以上畢業生的聯系,動員他們回來建功立業,不斷提高本地畢業生的回歸率。對來我市就業研究生,要優先推薦、優先落實。各用人單位要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資源開發的實施辦法》(泰委發[2004]91號)等文件精神,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的優惠政策,兌現好相關待遇,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各單位要積極參加有關高校和區域性人才市場的招聘活動,爭取更多的優秀畢業生來我市就業、創業,為實現富民強市目標提供人才支撐。 三、推行多形式的就業方式,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 1、引導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工作。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幫助畢業生確立“先就業、后擇業”觀念,積極引導他們到各類非公有制單位就業。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及時幫助到非公有制單位工作的畢業生辦理就業、人事代理等手續。加強對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杜絕無償“試用”畢業生、變相延長工作時間等侵犯畢業生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 2、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鼓勵和支持畢業生以獨立創辦和聯辦經濟組織等方式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政府從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為他們提供小額貸款擔保。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和建筑、廣告、娛樂、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核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對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方式實現就業的畢業生,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法權益。 3、切實做好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人事部門要對經市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和市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就業畢業生,按照面向基層、面向一線、專業對口或相近的原則,實行重點推薦,指導性安置,確保他們就業。各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接收安置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妥善安排合適的崗位和工作。凡我市用人單位與特困家庭畢業生簽訂兩年以上用工合同的,政府給予一次性補貼2000元。 四、加強畢業生就業管理,進一步完善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 1、推行失業登記和臨時救助制度。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的畢業生,可將檔案、戶口轉回原籍,持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國家關于失業人員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因患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并確無生活來源的,經人事部門核準后,由民政部門參照我市城市低保標準,給予臨時救助。 2、做好畢業生供求信息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制度。人事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人才市場信息網絡,認真做好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建立用人單位需求和畢業生生源信息庫。要充分發揮我市人才網站的優勢,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提供信息查詢和網上溝通平臺。建立健全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分析、公布制度,及時掌握本市畢業生就業狀況和動態,指導畢業生就業流向,發現問題及時調整解決。 3、加大未就業畢業生培訓力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實際,舉辦各類以提高基本技能為主的短期培訓班。同時,充分發掘畢業生培訓資源,開展見習培訓,努力增強畢業生的就業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 4、完善畢業生公共服務體系。人事、勞動保障、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協作,為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招聘、就業指導、就業培訓、就業推薦、網絡信息等公共服務,努力實現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相互貫通。發展改革、教育、勞動保障、人事、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制約、妨礙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性障礙,全面落實已出臺的就業政策。對外地畢業生,只要在我市落實就業單位,即可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5、加大畢業生就業工作資金的投入。市財政要在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于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每年進行調整。 以上意見,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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