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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辦發〔2005〕10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市政協有關常委、委員: 《市政協關于民主評議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工作的實施方案》業經市政府、市政協研究確定,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執行。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市政協關于民主評議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政協民主監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全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建設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改善創業環境,推進“富民強市”和爭先進位進程,根據市委批轉的市政協2005年工作意見及工作計劃、泰委辦發[2004]18號《關于轉發〈政協泰興市委員會關于民主評議政府部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經請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確定,現就今年政協開展民主評議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民主評議的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建設,改善創業環境,建設和諧泰興,促進加快發展的目標,充分履行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職能。通過評議,促進有行政許可職權的職能部門,進一步強化服務經濟發展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在政策法規和行政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對新辦企業、新上項目簡化審批程序,降低收費標準,加快辦事節奏,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為推進“富民強市”進程發揮更大作用。 二、民主評議的范圍及主要內容 這次民主評議的范圍,主要是對2004年1月以來,涉及新辦生產經營性企業、新上一、二、三產項目的行政許可辦理(前置審批)工作開展評議。民主評議的主要內容有三項: 一是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的程序和依據。主要包括:執行相關政策法規的情況,部門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政策法規是否透明公開,在標準掌握上有沒有擅自提高或降低;新辦企業、新上項目的審批事項有沒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有沒有全面公開審批事項、審批程序;有沒有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一個部門的審批工作只有一個窗口對外辦理;有沒有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鼓勵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簡化審批手續,落實“首受負責制、告知承諾制”;有沒有主動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銜接,會商聯辦,主動簡化審批環節。 二是行政許可辦理工作的各類收費。主要包括:執行收費政策、收費標準的情況,有沒有全面公布收費事項、收費標準、政策依據;有沒有變相收費、搭車收費、交叉收費;有沒有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人情收費;有沒有借中介之手行部門收費之實的現象等。 三是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效率。主要包括:執行行政許可的時效情況,有沒有從有利于泰興發展出發,盡最大努力縮短審批時限;有沒有窗口只收理不辦理或“兩頭辦理”的現象;有沒有對重點項目實行主動辦、上門辦、跟蹤辦;有沒有辦事拖拉、不“一口清”,讓基層往返跑腿的現象;辦事人員有沒有業務不熟練、“濫竽充數”,不會辦、辦不了、甚至錯辦的現象;有沒有推諉扯皮、敷衍了事、態度生硬、吃拿卡要等現象。 三、民主評議的調查方法 1、全面調查。對涉及新辦企業、新上項目的行政許可(前置審批)工作,開展一次全面調查。由各評議小組按照分工,分別開展調查,聽取各方面的情況反映。 2、重點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對基層及企業反映比較突出,意見比較集中的重點部門、重點事項,組織力量進行重點調查。 3、發放征求意見表。向基層企業、個體工商戶發放征求意見表,有重點地征求對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4、開設熱線電話。評議期間,設立民主評議熱線電話,將熱線電話號碼(7611327、7634440)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的情況反映。 四、民主評議的實施步驟 (一)準備和動員階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擇定評議主體。通過走訪有關部門、鄉鎮、企業及政協委員,聽取社會各方面對今年開展民主評議的意見。 2、召開主席會議,研究確定今年民主評議的主體及初步方案; 3、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請示并報告民主評議的初步方案; 4、建立民主評議的組織和工作機構; 5、做好民主評議動員大會的各項準備工作; 6、召開政協民主評議動員大會,對民主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要求,落實任務,保證民主評議有計劃地開展。 (二)社會調查階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 1、學習培訓。對參加評議小組的成員組織學習和培訓。一是進一步明確開展民主評議的目的、內容、方法、步驟和要求;二是掌握了解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的主要項目、法規依據、審批程序、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等業務知識,以便客觀公正、有針對性、有說服力地搞好調查與評議; 2、全面調查。評議小組分別赴行政審批部門、經濟主管部門、鄉鎮、工業園區、外商投資企業、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通過走訪、座談等方式開展普遍調查,廣泛聽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見。 3、重點調查。在匯總第一輪調查情況的基礎上,對調查中反映突出,意見集中的有關重點部門、重點問題,采取適當方式進行重點調查。 4、綜合調查情況。各小組根據全面調查及重點調查情況,整理民主評議報告。 (三)組織評議階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1、召開評議情況通報會。各小組向各有關部門通報調查評議情況,著重要針對新辦企業、新上項目行政許可(前置審批)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如何最大限度地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降低收費標準等,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市委、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對有關部門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組織召開評議大會。在適當范圍通報評議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3、將評議情況進行綜合整理,報送市委、市政府。 (四)督促整改階段(9月—11月) 1、根據評議報告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及整改建議,對有關部門的整改情況與整改效果,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跟蹤調查。 2、在適當時間召開重點部門整改情況通報會,督促落實整改工作的長效措施。 五、民主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 1、建立領導小組。為做好這次民主評議工作,決定成立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協主席劉軍林任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顧弘慶、市政協副主席吳網生、丁功爵、張春山、秘書長李伯祥、市監察局局長劉鵬旋、市行政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吉小明任副組長,市政協辦公室及各專委會負責人袁進生、張進、焦華泉、楊天明、江勇、丁向群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民主評議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工作。 2、建立評議小組。根據評議工作需要,市政協設立由各專委會負責人任組長,部分政協委員參加的4個評議小組,開展調查和評議。評議小組名單及分工見附表。 六、民主評議的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積極主動。市各有關部門和參加評議的政協委員要進一步提高對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認識,認真做好民主評議的思想發動和組織工作,增強接收政協民主監督和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動性、自覺性,提高民主評議工作的質量。 二要深入調查,講究實效。市政協各評議小組在調查、走訪中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評議意見要客觀公正、力求準確,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指出有關問題,高度負責地提出改進意見。主動與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新辦企業、新上項目如何簡化程序、減少收費、縮短時限。 三要營造氛圍,擴大影響。市政協民主評議領導小組要與市各新聞單位密切配合,搞好策劃,加大對政協民主評議活動的宣傳力度,為民主評議工作營造輿論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吸引民眾參與。 四要密切配合,確保成功。市各有關部門、各評議小組要密切配合,協調動作,互相支持,互相促進,共同總結經驗,正視不足,落實整改,實現良性互動,共同為優化創業環境,加快經濟發展而努力。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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