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提高
|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自7月1日起,我市將又一次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群眾住院治療費用報銷比例,最高報銷額可達20萬元。
為進一步提高城鎮參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引導參保人員合理選擇醫療機構就醫,根據上級相關政策精神,從7月1日起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作出調整:鄉鎮衛生院和其他一級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起付標準200元,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城鎮居民為80%,在校學生為95%;二、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400元,報銷比例城鎮居民為75%,在校學生為85%;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比例城鎮居民為65%,在校學生為75%;轉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比例城鎮居民為60%,在校學生為65%;狂躁型精神病、精神分裂癥(不包括單純型)、抑郁癥患者在專科門診或者專科醫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70%;初次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支付限額為6萬元,在校學生為8萬元,每連續繳費一年最高支付限額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據了解,這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費用在去年報銷比例的基礎上提高了5—10個百分點。調整后,居民醫保的最高報銷比例(實行基藥且零加價的基層醫療機構)達到95%,且市內二三級醫院最高報銷比例達到85%。通過提高住院報銷待遇,切實減輕了個人負擔,城鎮參保居民“看病貴”問題將不再是問題。 家住城區的王女士今年45歲,年初被查出患有乳腺癌,需要住院治療。住院至今,王女士已花去3萬元,最近醫生通知她下月可實施手術,還需醫藥費4萬多元。7萬元的醫藥費對王女士不算富裕的家庭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在得知7月1日起城區居民住院報銷比例又一次提高后,王女士算了筆帳,按照以往的報銷比例,她最高只能報4.9萬元,但調整后,她可以報銷5.3萬元。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2007年實施以來,報銷比例每年都在不斷提高。目前,我市城鎮居民參保總人數已經達到7.7萬人,自2007年以來,住院保險報銷總額達4044多萬元,已有1萬多人次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住院醫療費用平均報銷比例超過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