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的通知
泰政發〔2008〕7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建立良好的幼兒教育秩序,推進幼兒教育現代化,促進全市幼兒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務院、省及泰州市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形勢,提高思想認識
近年來,我市幼兒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完善,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辦園質量穩步提升,優質資源持續擴大,人民群眾對幼兒教育的滿意度越來越高。但作為實施教育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幼兒教育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一是管理職責不明確。一些鄉鎮未將村辦班納入鄉鎮幼兒教育管理范圍。二是布局調整不到位。一些鄉鎮村辦班布點多、規模小、條件差,存在非法辦班現象,保教質量得不到保證。三是辦園行為不規范。一些改制后的鄉鎮幼兒園保教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使用不規范,不能按照有關規定保證教師的工資和福利。根據《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幼兒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泰政辦發〔2007〕197號)中“鄉鎮人民政府承擔發展農村幼兒教育責任”的規定,以及《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幼兒教育管理的意見》(泰政發〔2006〕96號)的要求,各鄉鎮政府要把規范辦園行為作為為當地群眾辦實事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切實增強規范辦園行為的使命感和緊迫感,認真抓好規范辦園行為各項工作。
二、明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責任
1.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市教育局要定期對幼兒園的辦學可許證、登記注冊證進行復核審驗。獨立建制的幼兒園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小學附屬幼兒園應逐步獨立建制,依法進行法人登記,享有并承擔相應的法人權利和義務。各鄉鎮要將全鎮幼兒園布點規劃向社會公示,凡規劃所在地已經舉辦幼兒園的,不再批準新建幼兒園。
2.堅決取締非法幼兒班。對目前存在的不在總體規劃之內利用民宅的個人非法辦班,由各鄉鎮政府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財政、綜冶等科室和所在村參加,集中在8月10日至31日予以取締。市教育局要配備聯絡員做好指導工作。要加大對群眾的政策宣傳力度,動員適齡幼兒到規劃定點園入園。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非法辦班現象反彈。
3.努力辦好中心園。各鄉鎮要按照幼兒教育現代化裝備的要求,增加經費投入,擴建改建園舍,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大力改善辦園條件,努力將中心幼兒園建成省優質幼兒園或泰州市優質幼兒園。相關鄉鎮要制定改制幼兒園回收方案,視財力狀況,可一次性回收;也可訂立回收協議,逐步償還個人資金;或實行股份制改造,由公有資本持大股,并通過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壓減個人民營股份,直至全部收回。此項工作必須在8月底完成。
4.規范民辦幼兒園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在審批注冊、分類定級、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享受同等待遇。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合理確定,報市教育局、物價局備案并公示。允許民辦幼兒園按規定取得合理回報,但每年必須從年度凈收益中提取25%的資金用于幼兒園再發展。
5.堅持依法辦園。積極推行幼兒園內部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辦園活力。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實行園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加強安全衛生保健工作,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嚴格執行幼兒園收費項目和標準,規范收費行為。嚴禁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活動進入幼兒園,嚴禁幼兒園參加各類商業活動。
三、強化督查考核,確保工作效果
各鄉鎮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實現教育現代化的要求出發,加強對幼兒教育的組織領導,認真研究解決本鄉鎮規范幼兒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要解決好非法辦班取締和改制幼兒園回收問題。要把規范辦園行為作為近期的重點工作,納入分工駐村干部考核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對在取締非法辦班過程中包庇非法辦班的鎮村干部,要嚴肅追究責任。10月中旬,市政府將根據泰州市統一要求,組織專門力量對各鄉鎮規范辦園行為工作逐一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
泰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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