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起,我市全面提高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
具體標準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對象,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扶助對象,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據統計,我市將有近3900名群眾受益。目前,各市(區)財政和計生部門正在抓緊測算,確保按照提高后的標準,將特別扶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