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泰委發〔組字〕116號
中共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委員會:
市委決定:
孫建民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主任,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
中共泰興市委文件 201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