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王祖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2〕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一區四園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王祖峰同志任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兼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潘建平同志的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和兼任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丁忠強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孔 軍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先國同志兼任的泰興市重大項目辦公室主任和泰興市服務業發展局局長職務; 馬蘇寧同志兼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泰興市重大項目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蔣春生同志兼任泰興市服務業發展局局長; 姚根紅、邵 泓二位同志任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 王碧娥同志任泰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張曉娟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 王全昂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 穎同志任泰興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茅建亞同志任泰興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呂天玉同志兼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局職); 宋 凱同志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副局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馮 斌同志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雷家昌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周國慶同志兼任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殷 建同志兼任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杜建彬同志任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主任,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居立崗同志任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