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全省推廣階梯水價 鼓勵使用非常規水資源
階梯水價將全省推廣 小區“二次供水”質量問題亦將有明確規定 省人大審議民生法規 本報訊 昨日,《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記者獲悉,今后江蘇將在全省范圍內推廣階梯水價。另外,關于二次供水的改造、管理和經費來源,也有了明確規定。 綠化環衛用水應優先用雨水 所謂階梯式水價,就是將水價分為不同的階梯,在不同的定額范圍內,執行不同的價格。目前,南京市、無錫市、蘇州市等地已經采用了階梯水價。在昨日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中明確規定:“推行居民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實行階梯式水價和超定額加價的城市,可以在合理核定各級水量基數的情況下,適當擴大各級水量間的差價,促進節約用水。” 我省還鼓勵使用非常規水資源。《條例(草案)》規定,“居民住宅小區、單位內部的景觀環境用水,有條件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的,不得使用城鄉供水。市政、綠化、景觀、環衛等用水,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和江水、河水。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 小區“二次供水”明確責任方 根據統計,每年自來水投訴中,有超過60%是有關小區“二次供水”的。經常有居民反映,家中自來水龍頭流出的不是清水,而是“黃水”,甚至還出現紅蟲。據了解,導致二次供水設施中水質變差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當地的二次供水設施管理不當,建設單位是開發商,管理維護單位是物業,他們與供水單位交接時經常產生矛盾。而倒霉的,卻是用水的老百姓。 《條例(草案)》對二次供水的改造、管理和經費來源作出了規定。“居民用戶的二次供水設施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向供水單位移交,由供水單位負責運行的維修、養護、管理。”“供水單位在接收二次供水設施時,可以就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等費用,與建設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協調決定。”同時,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建議,《條例(草案)》應增加各級政府公共財政對供水深度處理設施、供水管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以及水質檢測設施建設投入的規定,以保證經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