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對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考核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社所、局各科室(單位): 為做好2011年的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考核工作,根據《泰興市2011年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考核辦法》(泰人社[2011]30號)精神,經研究,今年的考核工作共分“五個階段”進行,現就有關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評階段(2011年12月14-29日):召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長會議,部署考核工作,局分管負責人和相關科室、單位參加。要求:各鄉鎮(街道)人社所必須于29日前將自評表(泰人社[2011]30號文件后附件2)簽字蓋章后報送局辦公室戴愛兵(人社局大樓802室)。 二、局評階段(2011年12月30-2012年元月4日):相關科室、單位對照《泰興市2011年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考核辦法》(泰人社[2011]30號)中的標準和要求逐鄉鎮進行考核打分,并將考核打分的結果于2012年元月4日前報送局辦公室戴愛兵,進行統計匯總。要求:1.考核打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遇加分或扣分時,須注明原因。2.考核打分結果須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原則上不再更改。 三、考核階段(2012年1月5-6日):用兩天時間分四個片(見附件),局考核工作組組織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對各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集中進行考核。地點:局五樓黨委會議室。要求:對加分項目作出詳細說明并附相關資料。 四、匯總階段(2012年1月7-10日):局考核工作組將考核結果進行綜合統計匯總,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向考核領導小組匯報。 五、公示階段(2012年1月11-13日):局考核工作組將考核評分結果在局公共櫥窗或局門戶網站內進行公示。各鄉鎮(街道)人社所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及時向考核工作組負責人反映和說明情況(監督舉報電話:87729512),經考核工作組核實無誤后,報請局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2011年鄉鎮(街道)人社工作考核時間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