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海關聯動共管——泰州市首單保稅租賃船舶順利出口
1月23日,一艘新完工的40400載重噸散貨船,在南京海關所屬泰州海關和天津東疆綜保區海關高效聯動下,以保稅租賃模式順利完成出口。這是泰州口岸完成的首單保稅租賃船舶監管業務。 保稅租賃是指在綜合保稅區內設立的租賃企業,以區內保稅貨物(如飛機、船舶、大型設備)為租賃對象,向境內(區外)或境外企業開展的租賃業務。其核心優勢是承租人可“分期支付租金,分期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從而大幅降低一次性稅負壓力,優化資金流。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十五五”規劃建議作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開創合作共贏新局面”的戰略部署,明確提出“推動貿易創新發展”。 高技術船舶是泰州市主導產業,全市船舶出口額占全省比重已提升至37.4%。“推動船舶貿易創新發展,對泰州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世界船都’具有重要意義。”泰州海關保稅監管科科長劉錦表示,造船業周期性特征明顯,高端船舶特別是國際海運大型貨船造價高,貨款回收周期長,企業因此拓展訂單受到很大制約。他介紹,保稅租賃模式通過綜保區租賃企業承接業務并轉由國內船廠建造,使船廠能快速回籠銷售貨款并享受出口退稅,有效緩解資金壓力;境外承租方也得以避免一次性高額購置成本,以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優質“中國制造”設備。 此次出口的船舶,由注冊于天津東疆自貿試驗區的啟航中洲租賃(天津)有限公司發起,大津重工(泰州)有限公司負責建造完成。依托海關異地委托監管政策,東疆海關向泰州海關發出內部協管函,泰州海關積極回應,承擔了對出口船舶的屬地實地監管重任。由于船體巨大、實際進出綜保區不便,兩地海關建立“異地共管”機制,采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委托監管”作業模式,在船舶實體不移動、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高效辦結入區手續,保障了保稅租賃業務合規順暢開展。 得益于首單業務的成功經驗與海關的高效服務,大津重工今年計劃再出口2到3艘新造船舶用于保稅租賃業務,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 泰州海關副關長顧國峰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深化與包括東疆海關在內的各兄弟海關的聯動合作,持續優化監管流程,積極推動保稅新業態、新模式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的跨關區實施,全力服務地方構建更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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