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批準!泰州2處!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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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 經各地申報、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 組織評審 省政府日前批準同意 官窯山遺址等74處不可移動文物 為第九批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其中 泰州有2處入選 分別為 草堰港遺址 泰昌生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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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走近 泰州新晉“省保”文物
草堰港遺址
草堰港遺址位于興化市,總面積8萬多平方米,特殊的濕地飽水埋藏環境保存了大量的有機質遺存,考古發現有灰坑、房址、水井、柵欄、木構等遺跡,出土陶、骨、石、木、玉、蚌等不同材質各類文物數千件,以及大量的有機質遺存和動植物標本。遺址年代上限距今7200年前后,填補了區域考古空白,對研究江淮東部地區史前文化與社會發展,以及自然環境變遷與農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和科學價值。
泰昌生木號
泰昌生木號位于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為民國初年湖北大冶木商劉漢舫聘請名工巧匠依據其湖北故鄉的建筑樣式建造。建筑群依水而建,三面環河,坐東朝西。整體造型獨特,四周高大的馬頭墻將所有建筑圍成一個封閉的空間,平面呈長方形,南北長約50米,東西寬約19.6米,建筑面積約830平方米。內由30間青磚小瓦房屋和8個天井組成,包括賬房、接待室、居所、花園、密室等,具備經營、居住雙重功能。泰昌生木號建筑技術具有湖鄂地方特色,同時融合了泰式傳統民居風格和徽派建筑風格,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和社會價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