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123工作法”打造“信用+執法”漸進式監管新模式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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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將信用監管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創新開展“信用+執法”漸進式監管,著力構建事前指導、事中承諾、事后落實的新型監管模式,打造更加優質的營商環境,推動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1”份指導在事前
制定并印發行政合規指導清單,將涉企行政合規指導分為壟斷類、不正當競爭類、廣告類等十四項類別,根據常見違法行為表現對企業提出合規建議,并在事前出具合規意見書,引導企業快速排查出行政違法的風險點,推動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2”項承諾管事中 以“信用”賦能“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執法人員當場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在當事人簽訂《改正違法行為承諾書》和《市場主體誠信自律承諾書》后,給予一定的整改期限,若整改達到合規標準,符合減罰、免罰的條件,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減罰、免罰。 “3”張清單助事后
制定并實施涉企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對于社會危害不大的涉企輕微違法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同時結合政策輔導、走訪約談、規勸提示、警示告誡、行政建議等行政指導方式,促使企業自覺糾正錯誤、履行法定義務,突出市場監管執法的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讓企業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自“信用+執法”漸進式監管開展以來,全區已有71件案件落實免罰措施,從輕處罰80件,減輕處罰95件,合計減免金額1577.99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