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全鏈條全方位推進離岸創新
近日,泰州市出臺政策,為全市離岸創新中心規范化建設和高水平運營提供指導和依據,引導和支持各市(區)、開發園區、重點骨干企業(科研機構)在市外科技創新資源富集地區布局建設離岸創新中心,推動高層次人才向泰州集聚,讓高水平成果在泰州轉化。
2025年泰州市將布局建設區域離岸創新中心15家以上,力爭實現重點開發園區全覆蓋,新增入駐企業(項目)300個以上;新建企業離岸創新中心20個以上;落地泰州企業(項目)150個以上,應用轉化創新成果200項以上,引進高層次人才300人以上。 泰州市將融合各部門的政策資源,形成覆蓋離岸研發、孵化、轉化全鏈條的專項政策,從離岸創新中心建設、運營、人才、研發補貼、金融服務、績效考評等方面全方位給予資金扶持,降低離岸創新成本,促進創新成果來泰應用轉化。
比如,在建設方面,對于市(區)建設的區域離岸創新中心,自認定起三年內,按照新購置公共研發設備投入或者公共研發設備租賃使用費最高30%給予補助,累計不超過500萬元;市和市(區)聯合共建的區域離岸創新中心,按照相關費用最高50%給予補助,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在運營方面,對于市(區)建設的區域離岸創新中心,自認定起三年內,年度運營經費包括房租、委托運營費用或者自行運營職工薪酬等,按照最高20%給予補助,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市和市(區)聯合共建的區域離岸創新中心運營經費,按照最高30%給予補助,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鼓勵各地根據區域特色、產業基礎組建離岸創新中心,更鼓勵突破行政區劃、體制機制等限制,聯合共建、資源共享。在績效評價體系中,幫助其他市(區)的項目進行孵化,也將會有額外加分。 對在離岸創新中心全職工作的研發類人才,發放專項補貼,最長發放三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每年2萬元,本科生每年1萬元。上述人才視同在泰州市工作,可以申報市人才工程或者科研項目,同等享受購房券、鳳城英才卡等人才政策。 區域離岸創新中心入駐項目、企業離岸創新中心研發項目創新成果歸屬泰州市關聯企業的,可以聯合關聯企業申報市級科技、產業、知識產權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以申報相關科技創新獎勵。區域離岸創新中心入駐項目、企業離岸創新中心研發項目使用共享科學儀器設備發生的服務費用以及檢驗檢測服務費用,按照服務費用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當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此外,明確了離岸創新中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落地企業與成果轉化、高層次人才引育、知識產權創造等都將具體化成一個個分值,成為評價離岸創新中心運行績效的重要標準,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區域離岸創新中心,將獲得100萬元獎勵。其中,落地企業與成果轉化、融合創新服務兩項分值是最高的。鼓勵離岸創新中心吸引集聚更多成果在泰產業化,也鼓勵利用現有平臺,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成果轉移轉化、產學研合作等,將科技創新陣地前移至離岸創新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