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以法治化路徑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7月27日,全國第二部、江蘇省首部專門規范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泰州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批準,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泰州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
即將實施的《條例》有哪些亮點?農業經營主體、人大代表、群眾代表、專家學者等社會各方各抒己見。 地方法規促進農產品優質更優價 泰興市織夢家庭農場主費琳琳認為,這部《條例》的出臺,將促進農業生產者把品質提升作為目標,確保優質產品能賣到優質價格。 《條例》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將提升全市農產品質量,提升泰州農產品知名度美譽度。江蘇亦鮮大閘蟹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元春表示,泰州是水產養殖大市,如何有效治理尾水、保護水生態環境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條例》明確加強對水產養殖水面的監測,推廣標準化水產養殖技術和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將減少水產養殖尾水等廢棄物的產生和排放。 以標準化為引領更具可操作性 “《條例》的落實不是空中樓閣,標準化建設是這部地方性法規的靈魂。”泰州市人大代表殷紅蘭表示。 6月8日,《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廢舊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置》泰州地方標準正式發布。《條例》設立標準化建設專章,提出建立完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農業清潔生產領域標準體系。泰州市人大同步推進立法與標準制定工作,建立完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標準體系,已正式發布9項,其中國家級標準3項。 地方法規的實施將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立法要保障我們食品上的安全,不能整天提心吊膽吃東西。”群眾代表譚林力表示。“育苗的薄膜越來越薄,很難撿拾,一般都耕到田里了,最后吃進肚里。”群眾代表居新民也有此擔憂。
《條例》規定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報,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推行高效施藥機械和專業化統防統治,提高農藥利用率;鼓勵、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條例》還提出了開展農用薄膜適宜性覆蓋評價、指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科學合理使用回收農用薄膜等要求。 《條例》既是上位法的集成也填補了制度空白 “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農、牧、漁等各方面上位法,需要水、土、氣三者法律體系同構、污染同治。”南京農業大學泰州研究院院長姜小三介紹。泰州這部《條例》集成了相關方面的上位法、整合集成制度政策,進行通盤謀劃。 “上位法對規模畜禽養殖廢棄物都有了明確規定,可是‘規下’養殖廢棄物處置一直是盲點。”在立法咨詢專家論證會,專家學者提出很多真知灼見。“‘規下’養殖也要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并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條例》對這些問題作了回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泰州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的實施,將為夯實農業綠色發展、塑造優美農村環境、推進農民共同富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編輯:姜景旸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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