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十條新規,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江蘇省泰州市出臺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持續推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十條舉措。 泰州市明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分別調整為20%、30%。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雙職工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100萬元、80萬元;單職工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50萬元、40萬元。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購房時子女均未滿18周歲),雙職工、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100萬元、50萬元。 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進新房和二手房市場聯動,對個人轉讓住宅及其房屋附屬設施并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實際繳納土地增值稅金額的半額。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潛在動能,采取試行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方式、優化土地供應節奏和出讓條件、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推進高品質住宅建設等舉措。同時,深化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允許完成首期50%出讓金繳納的開發企業,通過審批承諾制等方式開展前期工作;開發企業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對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網簽備案、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等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