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多措并舉精準發力助推強村富民
泰州市海陵區突出問題導向,針對組織領導、要素保障、路徑引導、鼓勵激勵等方面問題,出臺《黨建引領村集體經濟增收的若干措施》,多措并舉、精準發力,穩步推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強化組織領導 破解“重視不夠”難題 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列入全區黨建工作重點,堅持縣鄉共管、抓鄉促村,壓實區級“促富”主要責任、鎮街“抓富”主體責任、村級“領富”直接責任,統籌農業農村、金融監管、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供銷以及組織、績效等部門資源,最大程度進行政策支持和機制保障,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促進共同富裕作為黨建述職評議、年度考核和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的重點內容。 強化要素保障 破解“有心無力”難題 強化財政金融政策保障,加大財政資金、貸款貼息、金融擔保等扶持力度,統籌各類資金設立鄉村振興專項資金,依托“鄉村振興主辦銀行”,推廣開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貸款、鄉村建設貸款、小微鄉村貸等新產品。強化土地資源保障,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廣泛開展占補平衡和增減掛鉤,提高復墾指標回購價格。強化人才資源保障,政策引導本土企業人才、優秀農民工、退伍軍人等群體以自有資金入股或參股,或以擔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職業經理人的方式參與村集體經濟發展。 強化路徑引導 破解“模式單一”難題 引導村(社區)對資源、資產進行大梳理大排查,結合五年發展規劃制定村集體經濟發展“一村一策”,以“一村一策”推動形成“一村一品”。推廣“支部+合作社”發展模式,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組建勞務合作社或勞務中介公司,承接勞務輸出、環衛清潔、河道保潔、物業管理等業務,促進集體經濟增收。推廣“支部+合伙人”發展模式,除以土地指標共建鄉村振興產業園外,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程序,以資金入股、資源資產作價入股等多種模式與國有平臺公司及社會資本合作,共建鄉村振興產業園。 強化鼓勵激勵 破解“后勁乏力”難題 構建利益聯結機制,將村集體經營性收入的增減與村干部的崗位積分、評優評先和績效工資掛鉤。新辦村集體經營性項目,首年給予經營管理人員不超過凈收益3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現有村集體經營性項目,連續兩年凈收益正增長的,給予經營管理人員不超過項目凈收益增幅部分5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建立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對存在決策風險的事項實行“事前報備”,強化全過程監管。定期編制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案例,表彰通報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十佳項目”等,樹立獎優罰劣的鮮明導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