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推進“三整合”改革 夯實基層“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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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辦養老保險補貼要去泗陽縣城,一來一回,有時要一個上午,現在在鎮上就可以辦理,把材料交齊,5分鐘就辦完了。”12月3日,在泗陽縣王集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養老保險補貼業務的張素云高興地說。在王集鎮,曾被群眾戲稱為“七站八所”的各類服務機構已經變身為一個便民服務中心,全科審批服務窗口可辦理30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05項公共服務事項,極大地方便了群眾。 王集鎮的改變是宿遷基層“三整合”改革的縮影。今年以來,宿遷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部署,按照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精細化落實的要求,在鄉鎮(街道)全面復制推廣經濟發達鎮“1+4”模式,健全完善6大工作機制,縱深推進全市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有力夯實了基層“底板”,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宿遷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高位推進,系統推動改革落實落細 “要進一步理清管理體制,讓基層治理的模式新起來,構建起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讓基層更好地施展拳腳,在管理本地區事務時迸發出更大的動力。”在今年9月召開的宿遷市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現場會上,時任宿遷市委書記張愛軍擲地有聲地說。 作為改革之城,宿遷不走過場,務求實效。今年1月全省“三整合”改革拉開序幕后,宿遷第一時間成立推進“三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快速形成“書記定向統領、部長親自調度、編辦科學施工”工作格局。“三整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8個專題組,明確市級相關部門牽頭改革任務,同時細化出臺《評估辦法》等6個配套操作方案,推動各項改革落實落細。 各縣(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也切實增強改革意識,將其作為黨政“一把手”工程真抓實干。泗陽縣委對“三整合”工作落實不力的鄉鎮(街道),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隊實地調研,讓鄉鎮(街道)負責人紅臉出汗,推動他們奮起直追、迎頭趕上。 突出重點,創新構建三級聯動指揮體系 在“三整合”改革過程中,宿遷市立足實際,創新建成“市縣鄉三級聯動、縣級統籌調度、鄉鎮屬地運行”的一體化綜合指揮架構,為蘇北地區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積累經驗。 宿遷市級以智慧城市運行平臺為載體,籌建市級現代化指揮中心,實現了與縣鄉之間的信息歸集與綜合指揮調度。各縣(區)均成立縣區級綜合指揮調度中心,全面整合“12345”、大數據、網格管理等職能。縣級開放端口供各鄉鎮(街道)、縣直部門使用,有效減少各個鄉鎮(街道)和縣直部門軟件重復開發和資金重復投入,方便系統維護和日常使用管理。 宿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編辦主任程訚捷介紹,一體化平臺建設有三個特點,一是經濟,服務器、存儲資源、網絡安全設備等均由縣級負責建設,可減少鄉鎮(街道)軟硬件資金投入。二是安全,數據存貯、安全防護等均由縣級指揮中心負責,并全面監控全網安全,鄉鎮(街道)保管好登錄的賬戶密碼即可。三是易于操作,系統的開發、維護、管理等均由縣級承擔,有效破除鄉鎮(街道)信息專業人員匱乏等難題。 一體化綜合指揮架構讓宿遷基層構建起“科學精準調度、高效聯動指揮”的工作機制,實現事件的迅速處置和綜合指揮跨部門、跨層級協同有序運轉,逐步化解基層“跨級問題處置不了、復雜問題不了了之”現象。比如,文明城市長效建設中,街道辦發現問題后,能自行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縣級中心,縣級中心第一時間推送到縣直相關部門,縣直部門及時安排執法人員赴現場處置,實現街道和縣直部門之間問題發現、事件處置的無縫對接。輔之以縣級中心監督考核的功能,有效解決鄉鎮與縣直部門之間職責交叉、邊界不清產生的各類推諉、扯皮、處理延誤等現象。 因地制宜,基層實現瘦身塑身強身 “便民服務中心的運行,拉近了我們服務群眾的距離,也拉近了我們與群眾心與心的距離。”這是泗洪縣界集鎮副鎮長劉婷婷對于“三整合”改革的真切感受。 “三整合”改革開展以來,宿遷緊緊圍繞“1+4”治理模式,完善職責準入、資源下沉、權力調整、全員培訓、考核評估、信息共享等“六大機制”,與此同時,因地制宜為基層“瘦身”“塑身”“強身”,不斷激發基層活力。 “相比其他市,宿遷鄉鎮數量較多、單體規模較小、綜合實力較弱,必須在鄉鎮優化布局基礎上開展‘三整合’,否則達不到改革目的和成效。”程訚捷介紹,宿遷將鄉鎮布局優化和“三整合”工作統籌考慮、整體推進,全市鄉鎮總數將減少30%,以此來優化中小城鎮資源配置。 鄉鎮(街道)機構設置是“三整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宿遷按照經濟發展、人口規模等因素在鄉鎮(街道)統籌設置“一辦七局一中心”或者“一辦六局一中心”。撤銷鄉鎮(街道)原有全部事業單位及所有掛牌機構,設立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事業人員由鄉鎮(街道)統籌使用管理,破解基層人手不足、忙閑不均等困境。針對派駐機構,實行鄉鎮(街道)和主管部門“雙重管理、共同考核”,讓鄉鎮(街道)指揮派駐機構有“底氣”、更“硬氣”。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便民,宿遷以“有需要、接得住、用得好”為原則下放審批事項,著力提升承接事項辦理的集中度、規范度、便捷度,并推動市場監管、衛健、公安以及水電氣等審批服務功能全面進駐,做優“前臺+后臺”運行模式和“審批+代辦”服務模式,保障基層群眾“只進一扇門、辦成所有事”。 為了破解基層行政執法“看得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的尷尬,宿遷按照“成熟一批、賦權一批”原則賦予鄉鎮行政執法權限,同時建強鄉鎮執法隊伍,實現每個鄉鎮不低于6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及一定輔助執法人員,并制定出臺配套文件,確保基層執法“有章可循、有規可約”。針對未下放鄉鎮的執法權限領域,賦予鄉鎮對上級執法部門協調督辦、反向考核等權限,形成“條塊結合、屬地主導、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基層綜合執法工作格局。(張 云 徐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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