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不得要求中小學教師停課參加與教學無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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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黃石12月23日消息(記者彭照)近日,湖北省黃石市教育局制訂出臺《關于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學校、教師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三方提出了明確要求。 不準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 《通知》要求規范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不準舉行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分班考試和升學考試,嚴格控制教學質量監測的頻次,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統一教學質量監測不超過1次,小學三至六年級、初中七八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初中九年級每學期不超過3次;不準減少國家和省規定的課程、課時,確保開齊所有規定的課程、開足綜合實踐類課程,小學起始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不準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要科學合理地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不準小學階段和初中非畢業年級利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進行補課,嚴禁通過家長委員會或其他形式向學生收取補課費用;不準在教科書選用目錄、教輔資料征訂公告目錄之外,要求學生購買、征訂教輔資料、圖書、報刊、雜志或推薦下載使用各類APP等。 嚴禁讓家長和學生代替教師批改作業、試卷 《通知》對教師備教改輔考的內容、形式、頻次進行了規范。不準將教學負擔轉移給家長,嚴禁讓家長和學生代替教師批改作業、試卷,嚴禁要求家長參加本該由學校或教師完成的活動,嚴禁要求家長點贊、投票、轉發各類信息;不準布置電子化的課后作業,嚴禁布置簡單重復的機械化訓練;合理確定作業內容和難度,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課后作業,小學三四年級課后作業不得超過半小時,小學五六年級課后作業不得超過一小時,初中課后作業不得超過兩小時;作業、試卷一律由教師批改評講,加強對教師批閱作業、試卷的常態化檢查考核;不準強制學生參加校內外課后托管服務或教育培訓,提倡自愿參加校內托管或培訓;嚴禁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代課兼職取酬或從事有償家教;加強對教師的監督管理,將教師在校工作時間考勤和教學實績納入績效考核分配體系,督促教師將主要精力集中在教學教研和學生學習成長上。 不得要求中小學教師停課參加與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 《通知》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權責作了進一步明確。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重復安排健康、衛生、安全、普法、科普、體育、戲曲等中小學課程已有類似內容的各種“進校園”和“小手牽大手”教育宣傳活動,不得要求中小學教師停課參加與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不準各種與教育無直接關系的檢查活動進學校;要嚴查違規行為,將學校的規范教育教學行為與學校的績效考核掛鉤,將教師的規范教育教學行為與教師的評優評先、職稱晉級、績效考核掛鉤;要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向社會公布主管該項工作的領導電話及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群眾學生家長的監督。 據了解,2021年1月中上旬,黃石市教育局將組織專項督查,并及時發布師德師風負面清單,向社會通報違規典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