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鋼鐵行業將試行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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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太原12月14日消息(記者張說地)記者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從2021年1月10日起,山西省鋼鐵行業試行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對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省內鋼鐵企業,其生產用電實行加價政策,直至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并通過評估監測后,才能停止加價。 據了解,本次執行范圍為山西全省鋼鐵企業,包括鋼鐵聯合企業、獨立煉鐵企業、獨立軋鋼企業、獨立球團企業、有燒結(球團)或高爐的鑄造、鐵合金企業。上述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淸潔運輸方式”中,有一項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1元;兩項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3元;三項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電不加價。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增加的收入將作為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省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其中,5%由省財政廳下達電網企業用于彌補執行差別化電價增加的成本,95%由省財政廳統籌用于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