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正式實施垃圾分類首日開出首張個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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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南京正式實施垃圾分類的第一天,開出了首張個人罰單。洪武路綜合執法局城管中隊執法人員巡查至棉鞋營南無名巷巷口某餐館,對未進行垃圾分類的餐館老板進行批評教育后,發現當事人仍未整改且認識不到位,于是當場開出了處罰30元的決定書。 法規實施需要剛柔并濟,推廣垃圾分類也不例外。“剛”就是要在推進過程中從嚴開始、堅決執行,避免“破窗效應”消解公眾參與的熱情。“柔”,就是要考慮到垃圾分類不可能成于一夜之間,要循序漸進,讓公眾逐步接受和適應。當面對未按要求進行垃圾分類的當事人時,執法人員先是“柔性”執法,進行了批評教育。在發現當事人未整改后作出處罰決定,則體現了“剛”的原則。立好規矩,剛性處罰,這是一種警示,也是能夠長效運行的保障。 當然,處罰只是手段,目的還是要讓公眾確立垃圾分類的意識。如何幫助人們養成垃圾分類的自覺,對精細化治理能力提出了考驗。定時定點投放垃圾如何照顧上班者的需求?小區撤桶并點后如何避免居民多跑腿?如何解決廚余垃圾破袋投放容易弄臟手的問題?這些具體的小事,關系到群眾的滿意程度,也直接影響著相關法規的實施效果。 面對推廣垃圾分類過程中公眾提出的需求與疑問,管理者要創新辦法、想出對策,一件件回應,一步步推進。比如,南京的垃圾分類有一句口訣:“能賣錢的藍桶桶,易腐爛的綠桶桶,有毒有害紅桶桶,沒人要的黑桶桶。”朗朗上口的順口溜,化繁為簡,明確指導人們垃圾具體應該怎么分。再比如,對尚未開展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的小區,南京沒有一刀切,繼續按照“一小區一方案”的要求,完善實施計劃。 垃圾分類,重在全民參與。在實施垃圾分類的初期,除了剛性處罰之外,更多地還需要城市管理者和公眾一起想出更多更好的金點子,多措并舉加以引導,讓越來越多的人逐步變“隨手扔”為“隨手分”。 (楊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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