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關切 展現特色《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亮點紛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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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源頭減量、統籌布局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明確垃圾產生者責任、完善收運全流程管理……”10月28日,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夏德智介紹了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的特色亮點。夏德智表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正式實施,標志著南京邁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與運輸與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與附則等八章五十五條。《條例》回應了市民關注的難點問題,體現了針對性和創新性,符合南京城市發展定位,具備地方特色,亮點紛呈。 《條例》具體有以下亮點:一是打破分類瓶頸,制定了科學合理的分類標準。延用南京市長期采取的“2+2”分類方式,明確規定本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并對各類別垃圾作了較為詳細的列舉說明;二是強化了各級政府責任,明確了監督檢查制度;三是齊抓共管,垃圾分類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條例》吸納民法典最新精神,把“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社會協同、城鄉統籌、系統推進”作為原則寫進去;四是提出源頭減量理念,從生產、流通、消費、辦公等環節作出系統要求;五是對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情況,作專章規定;六是明確了垃圾產生者責任,讓“麻煩事”變“份內事”;七是垃圾分類進小區主體責任,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八是四措并舉,提高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九是垃圾容器配置和定時定點集中投放問題,條例給出答案;十是完善垃圾分類收運全流程管理,“拒收”倒逼責任落實。 《條例》實施以后,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督促市政府盡快制定出與《條例》相配套的制度,把《條例》中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獎勵制度、生活垃圾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落到實處。還將切實履行職責,通過執法檢查、代表視察、聽取報告等多種形式持續依法監督條例實施,真正使《條例》落地見效、開花結果。同時,市人大常委會還將及時開展評估,認真總結問題,做好條例完善,與各方面共同努力,把生活垃圾全程分類工作做得更好。(趙雅惠 張倩 肖日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