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學規范和諧勞動關系評價標準 從用工、工資水平等多方面維護職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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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濟南9月17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近日發布《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標準》《省級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評價標準》,將于2020年9月20日正式實施。其中,《省級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評價標準》是全國首個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省級地方標準。兩項標準的出臺,標志著山東省的勞動關系和諧標準建設走在了全國前列,為開展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工業園區的工作樹立了標準,奠定了基礎,對于促進企業、工業園區健康發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積極作用。 據了解,兩項標準以“和諧勞動關系”為核心,規定了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工業園區的評價內容、評分標準、評價方法和評價結果等。標準的制定緊跟經濟社會發展,充分體現山東特色:一是在勞動用工評價項目中增加“靈活用工”評價要素,符合現在新經濟形勢下各種靈活用工形式不斷涌現的新特點。二是工資分配評價項目中增加“工資水平”評價要素,對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具有導向作用。三是工會建設評價項目中增加“職工入會率達到100%”的評價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工會工作的相關要求。四是設置12個一票否決項目,一旦發生否決項目之一,則失去獲評資格,引導企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樹立底線思維。 標準實施后,擬申請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稱號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可以按照標準開展自我評價,自我評價報告應當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自我評價報告和評價申請逐級上報至設區的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由設區的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對提出申請的企業和工業園區進行組織評價并組織實施滿意度測評,組織評價得分80分及以上的單位,可申請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調查評估。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根據組織評價的結果,對提出申請的企業和工業園區進行調查評估,也可委托社會機構進行第三方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與組織評價得分相符的,認定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或工業園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