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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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天津8月20日消息 (記者夏震宇 通訊員姜蕾蕾)8月19日,由天津檢察二分院提起的天津市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介紹,2017年11月中下旬,本案4名被告在七里海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采用毒殺等方式多次進行非法狩獵,2名被告提供農藥克百威并收購被捕殺的野生動物,為非法狩獵行為提供幫助。6名被告的違法行為致使瀕危野生動物東方白鸛死亡7只,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鳥類死亡60余只。 天津檢察二分院履職中發現該線索后,認為雖然本案被告已經受到刑事處分,但其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訴訟立案條件。在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的支持下,天津檢察二分院依法立案展開調查,通過審查刑事卷宗、詢問當事人、咨詢林業部門、委托價格認定等工作,查明了6名被告應承擔的侵權責任。經過訴前公告程序,在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未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二分院于2020年5月27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此次庭審,天津檢察二分院指派3名檢察人員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職責,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規定,要求被告依法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連帶侵權責任。庭審中,檢察官圍繞侵權責任范圍及劃分、損害后果確定及計算等焦點問題逐一舉證質證,對被告代理人提出的意見一一做出回應,并從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的關系、涉案野生動物的價值、訴訟請求的依據等方面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最后,公益訴訟起訴人當庭重申了檢察官代表公益、保護公益的初心,從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的角度分析了捕殺、收購野生動物的危害,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行了普法宣傳,呼吁公民以案為鑒,增強法律意識、環保意識和責任意識,共建天藍、地綠、水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家園。 因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
